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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6:14
因为重整程序的发动就意味着包含有担保物权的债款人在内的全部债款人诉讼和要求都将被主动冻住,而原企业运营管理层或许被法院选任为重整人,持续操控企业,持续运营。那么,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材料。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告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法: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要比及公司拍卖掉全部的财物,还清全部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财物才能够供全部股东按持股份额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商场买卖。假如公司在未来接连三年盈余,可再次恳求到主板买卖。
二、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呈现《破产法》第二条规矩的重整事由。
2、债款人和债款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恳求》,发动重整程序。在债款人恳求对债款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恳求后宣告破产前,债款人或许出自额占债款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能够向法院恳求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恳求》进行检查,以为契合法律规矩的,应当裁决债款人重整,并予以布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告诉已知的债款人并布告告诉不知道的债款人。法院应当缺陷债款人申报债款的期限,并确认第一次债款人举行的时刻和地址。
6、债款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款,管理人收到债款申报材料后应当挂号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款进行检查,编制债款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款人会议核对。
7、债款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行第一次债款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款人恳求法院赞同,债款人能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产业和运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运营事物。
9、债款人或许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一起向法院和债款人会议提交《重整方案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款人或许管理人恳求,法院能够裁决延期3个月。未如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决中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方案草案》之日起30日内举行债款人会议,债款人参加会议进行评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矩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经过《重整方案草案》的,《重整方案》即为经过。未取得经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方案》经过之日起10日内,债款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赞同《重整方案草案》的恳求,法院检查以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决赞同,中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布告。法院赞同的《重整方案草案》对债款人和全体债款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方案草案》未取得经过且未依87条的规矩取得赞同,或许现已过的《重整方案草案》未获赞同的,法院应当裁决中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款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方案草案》获赞同后,进入《重整方案》的实行程序,由债款人担任实行。
此刻,现已接收产业和运营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运营事物。在《重整方案》规矩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方案》的实行。在监督期内债款人应当向管理人陈述《重整方案》的实行状况和收人财政状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陈述。陈述之日管理人监督责任中止。经管理人恳求,法院能够裁决延伸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方案》实行期限届满,债款人实行完毕公司康复杰出状况的,重整程序完毕,公司康复正常运转。
15、债款人不能实行或许不实行《重整方案》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的恳求,应当裁决中止《重整方案》的实行,并宣告债款人破产。尔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三、破产重组面对的问题
一般来说,当债款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款人企业、债款人和股东都有恳求发动重整程序的权力,重整恳求一经提出和被赞同,包含有担保债款人在内的全部债款人都必须中止对债款人企业的全部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能够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许具有运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方案,假如关系人会议表决赞同或许法院赞同核发方案,企业能够在一个较长的时刻内由重整人依照重整方案持续运营,重整方案能够灵敏地选用追加出资、租赁运营、全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法到达抢救企业的意图,终究实行重整方案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款并使企业复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材料。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款人,假如对这类重整人约束运营的规模监督不力,则或许因为企业重整的公示信息的有限、企业外部的好坏关系人的信息不对称。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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