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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培训费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0:41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作时,需要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一些用人单位还要对新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时的训练,使其作业能力进步,对作业愈加了解,那么用人单位收训练费合法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用人单位收训练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假如以交训练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交纳的可要求交还,向当地劳作部门告发或许提起裁定。
《劳作法》规则: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未签劳作合同会怎样
一、未签劳作合同需赔双倍薪酬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因而企业在免除劳作联系时应付出双倍薪酬。若未付出,员工可申请劳作裁定。
二、若签了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则:“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员工辞去职务需提早30日告诉企业。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则:“劳作者违背本法规则免除劳作合同,或许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职责或许竞业约束,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劳作者辞去职务可能会承当补偿职责;假如未签合劳作同,劳作者可随时免除联系,不必承当补偿职责。这样一来企业对劳作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作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时限劳作合同的建立。《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时限劳作合同”。这对企业是晦气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解雇员工。《劳作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劳作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因而签了合同约好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选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雇员工且不必付出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作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解雇员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时,用人单位收训练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假如以交训练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劳作者现已交纳的费用可要求交还,向当地劳作部门告发或许提起裁定。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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