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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继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1:37
跟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个人股东的不断增多,这一问题将成为不行逃避的法令问题。公司股权怎么承继呢?公司承继现状是什么呢?请我们阅览下文了解!
股权承继的立法现状
《公司法》作为公司安排和行为方面的法令,也没有触及股权承继问题。虽然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则,但这一规则没有清晰指出股权承继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易引起争议。至于其他法令、法规、规章,也稀有有股权承继方面的规则。
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辅导股权承继有序进行
事前辅导,防止问题发作。在现行法令没有清晰规则的情况下,公司规章对股权承继的约好可作为股权承继的法令依据。防止股权争议的最好办法,是在公司成立时的公司规章里予以清晰约好。工商机关应经过拟定规章范本等方法,辅导企业事前约好股权转让的问题,清晰规则请求人能否成为承继人、怎么确认承继、股权价值等。股权价值构成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依照建立公司的出资额,二是由当事人在开始对股份价格进行约好,三是由一个中立的组织对股份的价格进行预算,四是当事人与第三人达到的转让价格。
标准股权承继改变挂号程序。现在,工商部门还没有标准的股权承继改变挂号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等规则。所以主张尽早拟定标准的股权承继法令程序并清晰应提交的文件。笔者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则,对股权承继的法令程序作如下设想:
假如公司股东只要两个,其间一名股东逝世,则因为股东人数缺乏《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有必要两个以上的规则,公司应请求闭幕、进行清算,剩下财物由承继人依照被承继人(逝世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份额进行承继。
假如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则,按以下程序承继股权:
榜首,公司整体股东举行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规章关于股东表决方法和表决权的规则,对是否赞同承继人受让逝世股东的股权作出抉择。假如有股东不赞同转让,则不赞同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逝世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逝世股东的遗产由其承继人承继。假如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赞同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承继人(股权受让人)的名字、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正公司规章。
第四,到公司挂号机关处理工商改变挂号手续。至此,股权的承继程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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