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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2:11
签定合同后就需求对合同的效能进行确认,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合同一般是自签定时收效的,但在实践中有些合同签定后,是归于效能待定的合同,那么合同法效能待定合同怎么确定?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合同法效能待定合同怎样确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则,效能待定的合同是约束民事能力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人签定的合同,要等法定署理人或许被署理人追认后才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经法定署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用,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许与其年纪、智力、精力健康状况相适应而缔结的合同,不必经法定署理人追认。
相对人能够催告法定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署理人未作表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收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
相对人能够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署理人未作表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署理权的,该署理行为有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法效能待定合同怎样确定”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效能待定的合同是约束民事能力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人签定的合同,要等法定署理人或许被署理人追认后才收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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