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项目审批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9:29
(一)向市文明局提出歌舞厅、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营业性播映、电子游戏机室及综合性游艺等项目批阅程序: 1、运营者向区文明站提出申请; 2、经区文明站初审阅,然后由分担文明的办主任、区领导审阅,到文明局、卫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有关部分批阅; 3、有关部分批阅后到市文明局批阅; 4、获同意后,可处理《文明运营许可证》; 5、《文明运营许可证》处理结束后,到工商、税务部分处理有关证照登记手续。 (二)向区文明站提出卡拉OK厅、音像制品零售及租借、图书报刊零售及租借、游艺等项目批阅程序: 1、运营者向文明站提出申请; 2、经区文明站开始审阅后,由分担文明的办主任、区领导审阅; 3、经过镇(区)级审阅后,到市文明局,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有关部分批阅; 4、获同意后,可处理《文明运营许可证》; 5、《文明运营许可证》处理结束后,到区工商、税务部分处理有关证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