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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办理二手房贷款买房需要了解哪些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07:59

市民万女士本年5月成婚,想借款买套二手房,她想知道买套二手房借款前需求做哪些预备。下面二手房借款买房需求了解如下知识:
1.卖房人是否已取得《房子所有权证》。
《物权法》第16条规则:不动产挂号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由挂号组织处理。该法第17规则: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挂号簿共同;记载不共同的,除有依据证明不动产挂号簿确有过错外,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城市房子权属挂号处理办法》第5条规则,房子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依法具有房子所有权并对房子行使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权力的仅有合法凭据。依法挂号的房子权属证书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子所有权证》作为房子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子所有权的承认。作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有必要检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子所有权证》,并且要查明卖方提交的《房子所有权证》是实在的。
2.房子的土地运用权性质怎么。
现在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和“团体所有”两类。国有土地运用权取得方法包含划拨、出让、租借、作价入股等;团体土地运用权包含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宅基地运用权等。在不同土地权属性质前提下,土地运用权的取得方法有所不同,出让取得的土地运用权买卖时不存在额定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买卖时会补交土地出让金,添加买卖成本。所以购买二手房时还有必要澄清所购房子土地运用权取得方法。
3.共有产权是否有共有人赞同出售的声明。
依照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则,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赞同,私行处置共有产业的,其行为无效。
4.购买正租借房子时,房子承租方是否抛弃优先购房。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则,租借方出售房子时应告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5.所购房子有没有被司法机关产业保全、查封,有没有设定典当权。
依照相关法律规则,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在必定期限内是不能买卖过户的。一起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典当处理办法》的规则,典当人处理典当房子,应取得典当权人赞同,不然不得转让房子。依照上述规则,购买二手房应检查拟购房子是否设有典当权。依据《城市房地产典当处理办法》的规则,房子典当应处理典当挂号,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典当状况。所以,检查房子是否设有典当权,可检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典当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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