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如何报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17:53
《劳作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团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贰言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河南省企业团体合同法令》第十八条规则:“劳作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企业团体合同检查定见书面送达企业团体合同两边;在15日内未提出书面贰言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提出书面贰言的,合同两边应进行洽谈修订,从头报送。 上一级当地工会对团体合同有贰言的,应当及时告诉两边首席代表,并同劳作行政部门进行洽谈,由劳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检查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