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03:50土地运用权改动挂号是指在初始土地挂号之后,单位、团体或个人运用的国有土地、团体土地发作权属搬运或用处改动而处理的挂号。未按规则处理改动挂号的,其土地运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一、请求。由用地者填写改动土地挂号请求书,阐明改动根据和改动内容,一起供给下列证明资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运用权搬运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同意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取得的土地运用仅进行典当、或因典当停止引起权力消失的,应提交典当合同和有关同意文件。
(三)因生意、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运用权搬运的,应提交地上改动后的房子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承继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运用权搬运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承继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吞并等引起土地权属改动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同意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置典当产业引起土地运用权搬运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坐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存案。
(八)划拨土地运用权依法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交纳凭据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运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力者更改称号、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处发作改动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改动地籍查询。根据土地运用者土地改动挂号请求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查询审阅权属并进行地籍丈量。
(一)权属审阅。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请求书上的法人、托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托付书上的名字是否一起。在土地运用者相邻两边在场的情况下一起承认改动后新界限、并将查询结果填入查询表内,一起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丈量。对改动后新发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方位、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精确的测绘、核算;一起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方位、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挂号。改动挂号请求通过改动地籍查询之后,其效果经查看检验,到达根据充沛、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精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阅、同意,更改或从头填写土地挂号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归于权属改动的要替换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