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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强制医疗的启动主体是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5:47
强制医疗是关于精神病患者以及某些患者家族不愿替患者医治的一种办法,它具有强制性的特色。而要让强制医疗施行的话,就必须要得到相关单位的答应。那么,法定强制医疗的发动主体是谁?听讼网小编带你了解强制医疗常识。
法定强制医疗的发动主体是谁?
一种定见以为,履行主体是公安机关。由于依据刑诉法第253条规则罪犯被交给履行惩罚的时分,应当由交给履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定收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许其他履行机关。尽管强制医疗履行并不是惩罚履行,但强制医疗决议也是法院作出的需求履行的一项刑事处分办法,应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给承当详细履行责任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下称《刑诉法解说》)第535条规则,法院决议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议书和强制医疗履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议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因而履行主体应该是公安机关。
另一种定见以为是其他组织。由于《刑诉法解说》第429条规则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给履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定、裁决收效后十日内,将判定书、裁决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履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给履行。该条尽管规则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可是实践履行机关并不是公安机关,而是法律规则的其他履行主体,例如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履行机关是监狱。按此推理,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给公安机关,并不能推知强制医疗履行主体便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有或许仅仅交给,详细的履行主体也或许是其他机关。
强制医疗履行主体详细是什么机关?
假如强制医疗履行主体不确定,简单形成公安机关只担任将人送到精神病医院,而一般精神病医院则只担任对其进行医治,导致医疗、安全监管、会晤探视以及定时确诊评价和报请免除等诸多方面责任的归属含糊。只要清晰强制医疗履行主体,才能使履行主体真实承当相应责任,有用履行安全监管办法,将人身危险性程度不同的被强制医疗人与一般精神病人分担分治,并在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求继续强制医疗时,自动报请免除强制医疗,保护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别的,刑诉法第289条规则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议和履行实施监督。假如强制医疗履行主体不确定,检察机关难以做到有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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