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民事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22:04

裁判要旨 员工因工受伤,单位未参与工伤稳妥,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恳求工伤确认,员工自己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超越工伤确认恳求时效后,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不予确认工伤,致使员工无法取取得工伤稳妥待遇补偿,员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直接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危害补偿职责。 案情 2003年3月始,巫巧林到江苏省句容市诚信空调器出售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公司)从事空调装置作业。2003年5月29日,诚信公司组织巫巧林外出装置空调,因短少配件,巫巧林在骑摩托车回单位取配件途中不小心跌倒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医治,确诊为:右髌骨骨折。事端发作后,诚信公司一向未向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恳求工伤确认。 至2004年6月10日巫巧林先后4次住院,医疗费均由诚信公司付出。2004年12月1日经句容市公安局判定,巫巧林的伤残程度属十级伤残。2004年8月9日诚信公司出具证明一份给巫巧林,证明载明:“因本公司员工巫巧林,于2003年5月底在作业中不小心摔伤。经中医院骨科手术医治,现在腿还未康复不能作业,现恳求到劳作部分进行工伤判定。”2004年12月14日巫巧林持此证明向句容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提出工伤确认恳求,该局以为巫巧林于2003年5月29日受伤,2004年12月14日申报工伤确认已超越工伤确认恳求时效,遂于2004年12月17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05年3月21日巫巧林向句容市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诚信公司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该委员会以为巫巧林的申述不契合受理条件,未予受理。 2005年3月24日巫巧林向法院申述,要求句容市诚信空调器出售有限职责公司给付工伤待遇25270元。审理中,巫巧林改变诉讼恳求,要求诚信公司补偿因履行职责而遭受的人身危害各项经济损失残疾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膳食补助费、养分费、精力危害抚慰金等计25270元。另巫巧林在单位作业期间每月薪酬为900元,从2003年6月至2004年9月,单位每月发给巫巧林日子费400元。 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依据劳作法第三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第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则,判定如下:句容市诚信空调器出售有限职责公司补偿巫巧林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养分费、残疾补偿金、精力危害抚慰金计人民币31012.20元,扣除被告已付出给巫巧林的日子费6400元,被告尚应给付巫巧林24612.20元。宣判后,两边当事人均未上诉。 剖析 本案是一同典型的工伤危害补偿案子。要处理好本案必需要正确认识工伤稳妥的性质及工伤稳妥补偿与民事危害补偿的联系。 一、工伤稳妥的性质 工伤稳妥又称工作损伤补偿稳妥,是指员工因工而致伤、病、残、逝世,依法取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协助的一种社会稳妥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建立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交纳稳妥费,在呈现员工工作损伤时,由稳妥经办组织向员工赔付稳妥款。 工伤稳妥通过对工伤员工及其家庭供给医疗照料、日子保证和经济补偿,以减轻工伤员工所受经济上的危害,并减轻用人单位的担负。它是依据对工伤员工的补偿职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稳妥,由用人单位承当悉数稳妥费用,员工不负交纳稳妥费的职责。国务院《工伤稳妥法令》第二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令规则参与工伤稳妥,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许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稳妥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法令的规则享用工伤稳妥待遇的权力。”第六十条规则:“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令规则应当参与工伤稳妥而未参与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责令改正;未参与工伤稳妥期间用人单位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令规则的工伤稳妥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 二、工伤确认和劳作能力判定的性质 依照《工伤稳妥法令》第三章、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工伤确认方法》第十九条的规则,工伤确认是一种依恳求的行政行为,对不予受理决议不服或许对工伤确认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提出恳求必需要契合《工伤稳妥法令》第十七条规则的恳求时限,超越期限恳求的,《工伤稳妥法令》未作出规则,但依照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工伤确认方法》第七条的规则,一般不予受理。 依照《工伤稳妥法令》第四章的规则,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劳作能力判定是指劳作功能妨碍程度和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的等级判定。劳作能力判定规范由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等部分拟定,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人事行政部分、卫生行政部分、工会组织、经办组织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恳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恳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由上述规则可知,劳作能力判定是工伤员工享用工伤稳妥待遇的依据,未经工伤确认的,实际上不可能进行劳作能力判定,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也不接受法院的托付进行工伤确认,劳作能力判定的规范和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以及判定效能都不同于司法判定,这种判定不同于民事依据,对判定定论有贰言的,法令和司法解说未规则法院能够不采信或从头托付判定;一起它也不是详细行政行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提出再次判定恳求,两次判定完结,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种判定的性质应当是介于民事依据与行政行为之间,类似于国家公文书,行政颜色较浓。 三、工伤事端补偿与民事危害补偿的联系 从工伤稳妥立法的历史沿革来看,工伤稳妥最早起源于民事侵权补偿制度,工伤稳妥职责是为了习惯社会化大出产和现代机器工业而发作的,是一种从雇主职责中分离出来的危害补偿职责,通过一百多年的开展,逐渐演变为社会稳妥制度的首要构成部分。从立法特点上看,工伤稳妥归于社会稳妥。可是,因为工伤稳妥赔付是依据工伤事端或许工作病的发作,其实质都是依据某一侵权行为的发作。从法理上说,一方面,工伤员工能够依据工伤稳妥法规恳求工伤稳妥赔付,另一方面又能够依据侵权行为法向加害人恳求民事危害补偿。 关于工伤补偿与民事补偿的联系,从我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八条及工作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则来看,工伤员工能够一起享有工伤稳妥恳求权和民事补偿恳求权;《工伤稳妥法令》也取消了《企业员工工伤稳妥试行方法》第二十八条有关工伤稳妥待遇与交通事端危害补偿不能兼得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依法应当参与工伤稳妥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作者,因工伤事端遭受人身危害,劳作者或许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奉告其按《工伤稳妥法令》的规则处理。 从上述法令法规及司法解说的规则来看,有的是正面规则工伤员工一起享有工伤稳妥恳求权和民事补偿恳求权,有的未作规则,但均未从实体上否定工伤员工的民事补偿恳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应当解说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则,即当呈现工伤事端时,受害员工应当先按《工伤稳妥法令》规则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稳妥法令》无法取得补偿时,才干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四、本案民事危害补偿方法的适用 由上述剖析可知,工伤补偿的处理适用的行政程序,寻求行政效率,在工伤确认程序、劳作能力判定规范、判定委员会的组成、工伤待遇的规范、给付方法等方面均不同于民事危害补偿程序。 巫巧林在作业中非因自己的成心或重大过失本身遭到损伤,应当得到补偿。假如依照《工伤稳妥法令》的规则无法得到救助,依据工伤补偿与民事补偿的特殊联系,可按民事补偿程序得到救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则应当解说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则,而不应当解说为实体上扫除适用侵权行为法,巫巧林有权要求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在事端发作后,诚信公司付出了悉数医疗费用。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身体遭到损伤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巫巧林恳求诚信公司补偿损失未超越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其诉讼恳求应当得到支撑。补偿规范和项目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履行。 (本案案号为[2005]句民一初字第181号) 事例编写人: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巧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