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免除合同应否付违约金?上述问题触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则,劳动者免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好像规则了劳动者肯定的辞职权,但实际上,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则:劳动合同依法订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合同规则的职责。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背劳动合同的职责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背劳动合同期限,提早免除劳动合同应属
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