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抗诉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06:56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以为本级人民法院榜首审的判定、裁决确有过错的时分,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抗诉是什么意思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许以为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确有过错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从头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一般分为对一审未收效裁判的抗诉和对收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
刑事抗诉事例
2014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新闻发布厅发布了三起刑事抗诉指导性事例。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本来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的掠夺、偷盗犯,二审刑期添加到了十一年;本来被判死缓的杀人犯,二审改判死刑,当即履行;一审被重判的犯掠夺罪的未成年人得以从轻判刑。
以下是三起指导性事例,看看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抗诉。
榜首起事例
掠夺犯陈邓昌(化名)常常入室偷盗,数额较大。有一次,他带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进入了一个出租屋偷盗了100元,没想到在客厅遇到了被害人,所以就以铁锤要挟对方禁绝叫喊,并逃离现场。
一审判定,法院以掠夺罪和偷盗罪判处陈邓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6000元。一审后,检察院提出抗诉,要求对陈邓昌以“入户掠夺”科罪处分。
检察机关在抗诉定见傍边着重,“入户掠夺”不只严峻侵略公民产业所有权,更是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由于被害人处于关闭的场所,一般无法求救,与发作在户外的一般掠夺比较,被害人的身心会遭到更为严峻的惊吓或许是损伤。
依据刑法的规则,“入户掠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佛山中院二审采用抗诉定见,依法改判陈邓昌犯掠夺罪,最终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分金12000元。
关于入户偷盗,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行为,应当确定为“入户掠夺”。人民检察院以为同级人民法院榜首审判定重罪轻判,适用惩罚显着不妥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起事例
郭明(化名)先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成心杀人、成心损伤案。被告人郭明先,从前由于偷盗罪被判有期徒刑入狱,然后刑满释放。可是出狱之后若干年里边,他又屡次应别人之邀参与打杀,并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充任打手,先后杀死1人,重伤2人,轻伤4人。
一审法院以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罪、成心损伤罪和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明先死缓。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是郭明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持续违法,且罪过极端严峻、违法手法残暴、违法后果严峻,人身危险性和片面恶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其死刑当即履行。
这个事例对正确理解和掌握死刑适用条件具有必定指导意义。死刑依法只适用于罪过极端严峻的违法分子。对成心杀人、成心损伤、劫持、爆破等涉黑、涉恐、涉暴刑事案子中罪过极端严峻,严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峻危害公民生命权,或许严峻危害社会秩序的被告人,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人民法院未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第三起事例
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掠夺案是一同触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起违法的案子,沈某某、胡某某、许某都是未成年人,都曾因掠夺罪或许偷盗被追查刑事责任,他们在成年人张某唆使、招集和供给协助下,屡次在上海市内公共场所施行掠夺。
一审法院判定确定几个未成年人别离被判有期徒刑5年,5年六个月和七年,检察院以原判定量刑侧重,不行成累犯等为由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用了抗诉定见,改判为四年、五年六个月、五年。
最高检指出,处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起违法案子,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申述,可是关于未成年人系违法集团的安排者或许其他一起违法中的主犯,或许具有其他不宜分案申述景象的能够不分案申述,谈到未成年人违法量刑的问题,韩耀元说,或许直接说未成年人量刑不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