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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05:11

跟着现在我国的人均寿数越来越长,一些白叟即便是抵达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了,为了给家庭减轻经济压力或是其他原因,又会再次进入用人单位作业,这便是所谓的退休返聘。但是退休返聘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很多人会问: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享用工伤待遇吗?下面就让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网友咨询】
上一年5月,一个老朋友说儿子的建筑材料公司急需一名管帐,得知我是个老管帐,就竭力约请我去,我想想退休在家也无事,我就赞同了,并签订了1年期的聘任合同。退休后再次上岗作业,我很快乐,每天不遗余力地作业,可没想到本年7月底,到工地给领导送报表时不小心跌倒,导致右腓骨骨折,花了近万元医药费,前几天,我到公司要求按工伤对待,报销医药费,并补发医治期间的工伤补贴,但公司却不认可,还说我是退休返聘人员,不能享用工伤保险待遇。我很纠结,像我这种状况相关法令有没有这项规则。
【律师回答】
叶老先生能否享用工伤保险待遇,首要要看其是否契合国家享用工伤保险待遇规模内的人员。依据《工伤保险法令》相关规则,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令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许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及各类企业的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力的规则。该建筑材料公司应当为本单位悉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只要与作业的企业建立了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发作契合法令规则的工伤确定景象就应当确定为工伤,并享用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受雇的员工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工伤保险规模无关。叶老先生虽是退休人员,但他与该建筑材料公司的劳作联系相同适用《劳作法》调整,在一年聘任期满后,两边虽没有续签任何合同,但已构成现实上的劳作联系。因而,叶先生因工跌倒致使受伤,应当确定为工伤,并享用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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