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00:14
公司的债权债款这些和股东来说是一般是不必承当的,股东只管出钱就能够了,不过有的特别状况是需求股东进行承当职责的,那么详细的承当职责的状况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公司的债权债款与股东无关对吗”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1、在公司制的组织方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当有限公司,公司以悉数财物承当职责。假如是公司的债款,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担任归还。在特别景象下,股东可能会承当清偿职责。
2、股份有限公司,其悉数本钱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公司以其悉数财物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股东承当公司债权债款的状况
1、虚伪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章程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职责公司建立后,发现作为建立公司出资的非钱银产业的实践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给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建立时的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职责。
2、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说二》第22条第2款:公司产业不足以清偿债款时,债权人建议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建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许建议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3、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35条:公司建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许经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供给告贷。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产业清偿债款,假如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能够裁决改变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请求执行人承当职责。
依照现在的法律规则和公司方式来看,公司的债权债款与股东无关是不可能的,尽管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不承当公司的债权债款,可是假如股东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等等状况发作的话,股东需求承当公司的债权债款,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的方式,股东需求承当相应比例的公司的债权债款。
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1、在公司制的组织方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当有限公司,公司以悉数财物承当职责。假如是公司的债款,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担任归还。在特别景象下,股东可能会承当清偿职责。
2、股份有限公司,其悉数本钱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公司以其悉数财物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股东承当公司债权债款的状况
1、虚伪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章程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职责公司建立后,发现作为建立公司出资的非钱银产业的实践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给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建立时的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职责。
2、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说二》第22条第2款:公司产业不足以清偿债款时,债权人建议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建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许建议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3、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35条:公司建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许经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供给告贷。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80条:被执行人无产业清偿债款,假如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能够裁决改变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请求执行人承当职责。
依照现在的法律规则和公司方式来看,公司的债权债款与股东无关是不可能的,尽管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不承当公司的债权债款,可是假如股东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等等状况发作的话,股东需求承当公司的债权债款,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的方式,股东需求承当相应比例的公司的债权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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