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缴税业务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04:09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标准横向联网体系银行卡交税事务的告诉
税总发〔201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经营办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体系银行卡刷卡交税事务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11〕69号)的要求,各地应活跃和谐合作,在办税服务厅推行安全标准的银行卡交税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安全标准的银行卡交税事务是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交税体系银行端查询交税事务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过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契合国家及职业金融范畴相关标准的POS机具(含PSAM芯片),选用税务身份认证手法,在POS机具与税收征管体系间传递电子数据,为纳税人供给通用、安全、快捷和实时的电子交税方法。
二、税务机关在信息体系事务完成过程中,要活跃推行安全标准的银行卡交税事务。未与税务专网衔接的POS机具,可持续保存手工操作方法展开事务。已与税务专网衔接,但不契合安全标准的POS机具,要抓住进行改造。
三、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据有关事务流程、通用电子交税客户端软件POS机通讯接口标准(见附件)、国家及职业金融范畴相关标准,做好与税收征管信息体系等相关体系的接口开发作业,合作税务机关展开安全标准的银行卡交税事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经营办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应将本告诉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乡村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乡村信用社。
附件:通用电子交税客户端软件POS机通讯接口标准
http://www.chinatax.gov.cn/n2226/n2271/n2272/c739974/part/739999.doc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