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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03:47
【告贷合同胶葛】假贷胶葛中常见的两大问题
告贷合同,是当事人约好一方将必定品种和数额的钱银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必定期限内返还同品种同数额钱银的合同。
一、民间假贷胶葛中对没有约好怎么付款时是“先返本,仍是先付息”
在有息告贷合同中,如期付出利息是告贷人的首要责任。付出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告贷合同约好,告贷合同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弥补。当事人没有达到弥补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起付出,仍是应先如期付出利息呢?如是分期归还的状况,先归还的是本金仍是利息?这在实践中说法不一,笔者以为,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告贷人应当依照约好的期限付出利息。对付出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告贷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一起付出;告贷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付出,剩下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一起付出”之规则,应先付出利息,而不是先付出本金。这就与“复利”应依法予以维护彼此联接。也就是说,在到期利息不能得以归还的状况下,利息仍从到期后从头计息。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概而统之,在处理生产经营型假贷与日子消费型假贷时,应有所不同。处理生产经营型假贷时按上述准则处理。但关于日子消费型假贷应首要考虑当地的买卖习气,只要在依买卖习气无法确认时,才适用上述准则。
二、民间假贷胶葛案件中没有如期还款,对逾期还款的利息与违约金是否能够并存
有同志提出,在给付逾期利息的状况下已对告贷人进行了赏罚,付出违约金是变相核算复利。逾期还款的利息与违约金是否能够一起施行?
听讼网笔者以为,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则:“告贷人未依照约好的期限返还告贷的,应当依照约好或许国家有关规则付出逾期利息。”关于该条文的了解应是:如期还款是告贷人的首要责任,告贷人违背其根本责任就应承当违约责任。告贷合同约好有违约金的,告贷人应按约好付出违约金。没有约好违约金的,即除了付出正常的利息外,还应按约好或国家有关规则付出逾期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只能够索要逾期利息,还能够在合同中约好逾期罚息。利息与违约金是能够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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