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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5: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则:“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许参照国家公务员准则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业人员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付出费用”。第六十三条规则:“无营业执照或许未经依法挂号、存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或许吊销挂号、存案的单位的员工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运用童工,用人单位运用童工形成童工伤残、逝世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许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前款规则的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直系亲属就补偿数额与单位发作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则的童工或许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补偿数额与单位发作争议的,依照处理劳作争议的有关规则处理。”因而,企业未收取营业执照而招聘工人,发作伤亡事端,归于工伤,适用《劳作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劳作部门的相关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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