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著作权有哪些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2:37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许赠与的办法向大众供给著作原件或许复印件的权力,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力。相对于扮演、展览等直接传达著作的办法而言,发行是直接传达著作的办法。
一般说来,发行这种办法首要适用于文学著作、美术著作、拍摄著作、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发行能够有许多不同的办法,比如发出、出售、租借、出借等。发行与仿制、出书有着十分亲近的联系,出书包含了仿制和发行两项内容,因而,实践中仿制权与发行权这两种权力常常结合在一起行使。发行应当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大众供给著作,假如只是在小范围内向特定的人供给著作,则不视为发行著作。发行权的行使能够是有偿的也能够是无偿的。
宣布权:是作者依法决议著作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办法公之于众的权力。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力。包含宣布著作和不宣布著作的权力。
建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著作公之于众的意思表明;要有将著作以某种办法揭露,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现实。
推定赞同宣布:答应别人运用、未宣布的美术著作原件所有权转让别人。
作者生前未宣布(未清晰表明在其身后不宣布)的著作的宣布权:可在其身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著作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