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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买断工龄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1:58

网友发问:
李某与王某2001年挂号成婚。2002年末,李某在得到单位的同意后,从单位收取了5万元的买断工龄补偿金。本年1月份,李某以夫妻感情不好向法院申述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则提出李某收取的5万元买断工龄
补偿金应作为夫妻共同产业切割,李某以为这5万元应作为她的个人产业。请问:买断工龄补偿金是否归于夫妻共同产业?
律师回答:
“买断工龄”这个名词是企业改制中呈现的产品,是在国有企业职工“终身制”,且医疗稳妥、养老稳妥、赋闲稳妥等根本社会稳妥准则没有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准则。买断工龄补偿金是企业免除与职工之间的劳作联系后付出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未就买断工龄补偿金清晰列入夫妻共同产业中,对其是否归于夫妻共同产业并没有清晰的规则。可是,买断工龄补偿金是针对劳作者自己往后再就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助和补偿,不是劳作者一般意义上的薪酬、奖金所得,且其与劳作者个人身份有着亲近的联系,是劳作者抛弃长时间安稳的劳作收入为价值换来的。尽管它的取得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但它是一种等待利益的提早实现,其性质与因身体遭到损伤而取得的医疗费、残疾日子补助费相同,应归于一方的个人产业。而我国婚姻法规则的夫妻共同产业实质上都是指当时现存即得的产业,不包括等待的利益。所以李某从单位收取的5万元“买断工龄补偿金”应归于李某的个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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