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时间最长的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08:55
刑事拘留是对应当拘捕的人采纳的暂时办法。多长时刻叫“暂时”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假如没有依照前款规则处理,被拘留的人或许他的家族有权要求开释,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开释。”
这是我1979年公布的第一步《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拘留的时刻最多不能超过7天。
1997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有增加了一款:“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30日。”
据此,不管多么杂乱的案子,不管有任何托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时刻也不能超过37天。
1980年曾经,我国没有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期限没有规则。
我听说过的一同拘留时刻最长的事例。
河北省安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公安局长失踪案。工作发生在1943年,那时的抗日民主政府没有办公大楼,公安局长也也没有自己的车。一天晚上,公安局长在老乡家吃完晚饭,带领一个警卫员小崔到到妇联主任家“研究工作”。局长进入妇联主任的家后就把院门插上了。小崔就站在院门外等着,一向比及天亮不见局长出来,便敲门叫局长回去。妇联主任开门后,不供认局长昨夜来过。
小崔匆促回县城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县长当即决议,把妇联主任拘留起来。妇联主任不供认那晚局长来过,到妇联主任家搜寻,也没有发现什么头绪。县长又决议把警卫员小崔拘留起来。上级领导屡次提讯,小崔和妇联主任的口供始终不变。一个说局长进去没有出来,一个说局长底子没有来过。上级领导作出决议:将警卫员小崔好妇联主任暂时拘留,待查到局长下落再说。
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署(检察院的前身),此案便转交检察署。检察署通过检查以为证据不足,不能做出同意拘捕的决议。那时,没有不同意拘捕有必要当即开释的说法,局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二人就不能开释。尔后,最高检察署每年来提讯一次,二人口供始终不变。妇联主任的老公据说是位解放军高级将领,深信自己的妻子无罪,解放后一向为妻子申述。小崔家三代贫农,社会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家族也一向为小崔申述。二位人犯都是根红苗正的共产党员,给他们定其他罪真实没有托言。1974年,小崔被拘留30年后,病死在看守所。妇联主任被拘留35年后,于《刑事诉讼法》收效前予以开释,取保候审。
这是我听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时刻最长的事例,大约能够写入世界之最了。
不知道这二位犯罪嫌疑人(其时的说法称人犯)和他们的家族看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作何感触。读完这篇文章,你一定会觉得刑事诉讼法多么重要。一定会更爱惜咱们今日的法制建设效果。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假如没有依照前款规则处理,被拘留的人或许他的家族有权要求开释,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开释。”
这是我1979年公布的第一步《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拘留的时刻最多不能超过7天。
1997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有增加了一款:“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30日。”
据此,不管多么杂乱的案子,不管有任何托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时刻也不能超过37天。
1980年曾经,我国没有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期限没有规则。
我听说过的一同拘留时刻最长的事例。
河北省安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公安局长失踪案。工作发生在1943年,那时的抗日民主政府没有办公大楼,公安局长也也没有自己的车。一天晚上,公安局长在老乡家吃完晚饭,带领一个警卫员小崔到到妇联主任家“研究工作”。局长进入妇联主任的家后就把院门插上了。小崔就站在院门外等着,一向比及天亮不见局长出来,便敲门叫局长回去。妇联主任开门后,不供认局长昨夜来过。
小崔匆促回县城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县长当即决议,把妇联主任拘留起来。妇联主任不供认那晚局长来过,到妇联主任家搜寻,也没有发现什么头绪。县长又决议把警卫员小崔拘留起来。上级领导屡次提讯,小崔和妇联主任的口供始终不变。一个说局长进去没有出来,一个说局长底子没有来过。上级领导作出决议:将警卫员小崔好妇联主任暂时拘留,待查到局长下落再说。
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署(检察院的前身),此案便转交检察署。检察署通过检查以为证据不足,不能做出同意拘捕的决议。那时,没有不同意拘捕有必要当即开释的说法,局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二人就不能开释。尔后,最高检察署每年来提讯一次,二人口供始终不变。妇联主任的老公据说是位解放军高级将领,深信自己的妻子无罪,解放后一向为妻子申述。小崔家三代贫农,社会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家族也一向为小崔申述。二位人犯都是根红苗正的共产党员,给他们定其他罪真实没有托言。1974年,小崔被拘留30年后,病死在看守所。妇联主任被拘留35年后,于《刑事诉讼法》收效前予以开释,取保候审。
这是我听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时刻最长的事例,大约能够写入世界之最了。
不知道这二位犯罪嫌疑人(其时的说法称人犯)和他们的家族看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作何感触。读完这篇文章,你一定会觉得刑事诉讼法多么重要。一定会更爱惜咱们今日的法制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