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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缓缴失业保险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9:19

从3月1日开端,乌鲁木齐施行了全新的赋闲稳妥费率。7月1日起,乌鲁木齐启动了赋闲稳妥费率调整及困难企业缓交赋闲稳妥费申报等作业。那么乌鲁木齐赋闲稳妥费率是多少呢?本文将为您详解。乌鲁木齐赋闲稳妥费率从3月1日起,乌鲁木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怎么缓缴赋闲稳妥费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乌鲁木齐赋闲稳妥费率
从3月1日起,乌鲁木齐赋闲稳妥费率由本来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份额均在原费率基础上各下降0.5%,即单位按员工薪酬总额的1.5%、员工个人按自己薪酬的0.5%交纳赋闲稳妥费。
5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施行赋闲稳妥费缓缴方针。5月1日至12月31日,经确定困难的企业可享受最长8个月的缓缴赋闲稳妥费方针。
企业怎么缓缴赋闲稳妥费
请求缓缴赋闲稳妥费对象是指,在乌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乡镇员工根本养老、根本医疗、赋闲、工伤、生育稳妥,出产经营困难、但不裁人或裁人份额低于4%的企业,特别是经过采纳在岗训练、缩短工时、下降薪酬、轮班作业等方法而不裁人的企业。
经核准缓缴赋闲稳妥费的企业,须与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签定缓缴及补缴赋闲稳妥费协议。缓缴期间企业须持续按月申报应缴的赋闲稳妥费,企业和员工缴费年限接连核算,缓缴的赋闲稳妥费不计收滞纳金。
契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从乌市人社局大众信息网下载文件。工业、交通、出产制作类企业向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请求,商贸流转及其他服务业企业向乌市商务局提出请求。
经确定的困难企业,将《乌市困难企业请求确定表》、社会稳妥登记证、《乌市困难企业缓缴赋闲稳妥费请求审阅表》及度劳作用工存案等相关资料报乌市人社局,乌市人社局会同乌市财政局审阅后报乌市人民政府同意,同意后企业与地点辖区社会稳妥处理分局签定缓缴赋闲稳妥费协议,并处理缓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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