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22:16企业员工工伤补偿问题是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制度中一个特殊性的问题。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确立了我国企业员工工伤保证法令制度;1953年1月2日政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进行了批改,完善了工伤补偿的法令制度;1994年7月,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把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制度以国家法令的方式确认下来,标志着我国工伤补偿法令制度进入了新的阶段。需求指出的是,《劳作保险条例》和《劳作法》均没有对工伤补偿的问题作出明文规则。1996年8月12日原国家劳作部公布了《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以下简称《试行方法》)为处理工伤补偿问题供给了法令依据。
一、工伤补偿的准则及其特征
(一)工伤补偿的准则
企业员工工伤补偿是依据对员工人身形成损伤后应承当的补偿职责而建立的一种法令制度。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各种用工方式、用工期限,而且以工伤存在为条件,对员工个人实施非首要差错职责准则。
需求指出的是,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实施的是员工无差错职责准则。这就是说,不管员工有无差错,只需发作了工伤事端,工伤员工都应当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而关于工伤补偿来说,依据现行法令规则,笔者以为,实施的则是员工非首要差错职责准则。也就是说,只要在员工非首要差错情况下发作的人身损伤事端,才干恳求工伤补偿,假如人身损伤事端是由员工自己成心或许首要差错形成的,依照现行法令的规则,则不归于工伤补偿的领域。所以,工伤补偿对员工适用的对错首要差错职责准则,而不是无差错职责准则。
(二)工伤补偿的特征
依据现行法规和有关方针之规则,笔者以为,工伤补偿应具有以下特征:
榜首,工伤补偿有必要以工伤存在为条件条件。员工个人人身遭受损伤是否为工伤,应由企业或许受害员工或其亲属依照有关法令规则,向企业地点地劳作和社会保证行政部门恳求工伤判定。经判定为工伤的,才干适用工伤补偿的法令规则。经判定为非工伤的,不能适用有关工伤补偿的法令规则。所以,恳求工伤补偿,有必要以工伤存在为条件条件。
第二,工伤补偿有必要契合法定的损伤原因。工伤补偿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恳求工伤补偿与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亦不同。所以,工伤补偿有必要契合受损伤的法定原因。依据《试行方法》第八条的规则,首要包含:
(1)员工因履行职责使人身遭受第三人(自然人)不法侵害的。
(2)因公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受交通事端或其他意外事端形成人身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的规则时刻和有必要路线上,发作无自己职责或许非自己首要职责的路途交通机动车事端的。
(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作触电、树倒、房塌等意外事端损伤的。
(5)员工因公出国、出境,在境外挂彩、致残或许逝世的。
第三,工伤补偿具有民事补偿性。由工伤补偿事端引发的工伤补偿联系,不是工伤保险联系,而是一种民事补偿联系,因而,工伤补偿具有民事补偿性。
二、工伤补偿的职责主体
呈现了工伤补偿的法定原因,受损伤员工及其亲属应当向谁恳求损伤补偿,即谁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呢?
依据《试行方法》和有关方针规则,承当工伤补偿职责的主体是“肇事者”,而不是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试行方法》第二十八条规则:因为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应当首要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及有关规则处理;交通事端补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薪酬的,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不再付出相应待遇;交通事端补偿给付的逝世补偿费或许残疾日子补助费,若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伤残补助金,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组织不再付出相应待遇。第三十条规则:“出国、出境人员的劳作联系在国内并参与工伤保险的,在境外挂彩、致残或许逝世的,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当损伤补偿职责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讨取损伤补偿。外方给付的补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许其亲属一切,但需归还有关单位垫支的费用”。别的,有的当地劳作和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规则:企业单位现已向人寿保险公司为员工投保人身意外损伤险的,若员工发作了人身意外损伤事端且归于工伤的,则工伤补偿职责按保险合同的约好由人寿保险公司承当(拜见1997年6月24日河南省劳作厅豫劳险便[97]2号复函)。
由此可见,依照现行的有关法令和方针之规则,发作了工伤补偿事端,受害的员工及其亲属只能恳求有关的“肇事者”(或合同的当事人)给付补偿,而不能恳求员工地点的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组织给付补偿;承当工伤补偿职责的主体只能是“肇事者”(或合同当事人)。
三、工伤补偿与工伤保险的差异
工伤补偿与工伤保险尽管都是以员工存在工伤为条件,都是为了从经济上补偿受损伤的员工及其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