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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未作出交通责任认定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7:33
交警部门未作出交通职责确认怎么办
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端职责确认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根据并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职责
【观念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定见:
“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端确认书是人民法院确认事端发作的现实、原因并确认事端职责的重要根据。关于交警部门以为现实不清,两边的差错无法判明,也无法确认事端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端案子的悉数相关根据,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的相关规则,归纳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端发作的现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差错进行判别并作出确认,以确认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职责。”
【观念来历】《民事审判辅导与参阅》(总第37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榜首庭编/奚晓明主编,法令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摘自《辅导性事例: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端职责确认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根据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职责》一文,P14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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