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相关规定(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0 20:18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废后的处理,关于满意专用发票报废条件的,出售方获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体系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报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报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儿要留意的是,专用发票报废需求在纸质和电子两层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假如只进行了手艺报废,而防伪税控体系没有进行报废处理,则不只专用发票不能报废,并且还形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经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报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专用发票后,发作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景象但不契合报废条件的,或许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作出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写的《申请单》进行审阅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告诉单》。购买方有必要暂依《告诉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获得出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告诉单》同时作为记账凭据。出售方凭购买方供给的《告诉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体系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短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报废专用发票。
需求留意的事项。现在增值税的抵扣方针是,不管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管帐上怎么处理,只要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则的时刻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干完全抵扣,这就决议了专用发票报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而,购买方对获得的专用发票需求报废,要做到不耽搁太长时刻,也不会发生税收危险,有必要留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品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获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艺全面审阅,发现有误当场要求出售方报废重开。二是财务部分收到专用发票后当即与收购部分购进货品或劳务检验状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则需求退货或应讨取折让未讨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告诉出售方财务部分。三是财务部分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收购部分后检验无误告诉后,有必要当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当即告诉出售方财务部分。四是有必要在开票的当月将需求报废的专用发票赶在出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出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