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09:40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那么,行纪合同有哪些法令特征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解惑。
行纪合同有哪些法令特征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处理托付业务
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令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阐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托付人是谁、信誉怎么。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所发生的法令结果均由行纪人自己承当,并不对托付人发生法令效力。这一特征使其与署理相差异,署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令行为是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其直接结果亦归被署理人接受。
2、行纪人受托出售或许购入的物品归托付人一切
无论是托付人交给行纪人的出售物品,或许是行纪人为托付人购入的物品,其一切权均归属于托付人,危险职责也由托付人担负。
3、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建立,行纪人为托付人处理业务均收取酬劳,托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责任,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行纪合同有哪些法令特征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处理托付业务
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令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阐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托付人是谁、信誉怎么。行纪人处理托付业务所发生的法令结果均由行纪人自己承当,并不对托付人发生法令效力。这一特征使其与署理相差异,署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令行为是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其直接结果亦归被署理人接受。
2、行纪人受托出售或许购入的物品归托付人一切
无论是托付人交给行纪人的出售物品,或许是行纪人为托付人购入的物品,其一切权均归属于托付人,危险职责也由托付人担负。
3、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建立,行纪人为托付人处理业务均收取酬劳,托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责任,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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