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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赠与车辆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3:03

【问题】
甲公司于2014年8月举行商品房营销活动。中国公民王某中得一辆价值27.5万元轿车,并签订了产权搬运书据。请问:王某受赠车辆以及甲公司赠与车辆,触及哪些税?各税种金额是多少?
【回答】
对王某而言,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11〕50号)规则,企业在事务宣扬、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获得的礼品所得,依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王某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275000×20%=55000(元)。
2.车辆购置税
王某应当自获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交纳车辆购置税。王某应交纳车辆购置税为275000÷1.17×10%=23504.27(元)。
3.车船使用税
王某应按相应的车船税税目税额,于获得车辆所有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核算,一次性交纳车船使用税。当地税务机关规则,2.0升车辆年基准税额为660元。王某2014年应交纳车船税为660÷12×5=275(元)。
4.印花税
王某受赠车辆,归于因财产权利联系的改变表现为产权主体发作改变,按印花税法规则,应以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拟订的民事法律文书核算交纳印花税。王某应缴印花税为275000元×0.0005=137.5(元)。
对甲公司而言,需求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详细交税如下:
1.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税改征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定有关事项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75号)规则,兼有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常常发作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税。甲公司购进轿车,无偿赠送别人的行为,应视同出售,按3%的征收率核算增值税。甲公司应交纳增值税为275000÷1.03×3%=8009.71(元)。
2.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应承认视同出售收入275000元,视同出售本钱275000元。甲公司在营销活动中,经过抽奖方法向王某赠与的车辆,按税法规则,应作为广告费和事务宣扬费,按当年出售收入(经营收入)的15%份额核算限额扣除。
3.印花税
甲公司应缴印花税为275000元×0.0005=1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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