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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购房是否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9:00
众所周知,现在购买榜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借款方针大有不同,首套房的借款方针相较于二套房有极大的优惠,自然而然,人们就特别重视首套房的确定规范。关于首套房的确定有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在北京购房为例,购房者假如在外地已有房产,那么在北京初次购房是否会被确定为首套房吗?
事例:
张先生在北京作业三年,而且具有北京户口。此前张先生在河北老家名下已有一套房产,现在张先生想在北京购买一套二手房。他传闻全国的房产信息将会联网,忧虑自己在北京买房不会被确定为首套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子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告诉》中规则,家庭仅有日子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仅具有一套住所,而纳税人假如有爱人,爱人名下需在同一区域内没有住所。也就是说假如张先生在京有购房资历,名下又没有北京的住所,之前也未曾借款购买住所,就契合首套房的确定规范,将可以享用首套房的相关优惠。当然,条件是张先生为独身人士或许其爱人在北京名下无房且没有借款买房的记载。
关于张先生关怀的全国房产信息联网的问题,据了解,现在全国首要城市现已根本完成了联网,但这一套体系首要是为政府决议计划供给数据服务,也是未来一种首要的查询手法,暂时不会影响到仅有住所的确定。
需求留意的是,由于银行对购房借款的确定规范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假如张先生在老家的房子是全款购买的,将不会对他在北京购房产生影响。而假如是借款购买的,即便借款现已还清,在个人征信体系中仍将查到其借款购买住所的记载,这是不分区域的,意味着张先生在北京买房将不能算作初次购房,银即将依照二套购房规范对其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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