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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著作权为什么不可侵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10:01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初次供认"开源协议"是一种著作权协议,违背协议便是侵权行为。对开源社区及其许多的成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2006年,Jacobsen申述Katzer,宣称后者的软件没有恪守开源协议,标明源代码的出处和作者,要求法院确定这是侵略著作权行为。但旧金山联邦区域法院驳回了这个恳求,以为这仅仅"违背运用权转让协议",而非"侵略著作权".Jacobsen不服判定,继而上诉,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终究在日前的判定中为他讨回了应得的权力。
著作权问题一向软件业争论不休的论题,最近业界闹得沸反盈天的"番茄花园"事情,便是因为作者侵略微软了著作权而遭到赏罚,但开源软件不像微软相同好运气,权力一般不被注重。
事实上,侵略开源软件著作权的问题时有发生。上一年,华硕易PC刚推出商场就遭受了开源软件版权问题,因为华硕易PC选用了开源软件Linux作为其操作系统,却违背了开源软件的GPL协议,未揭露其关于高档装备与电源接口的部分程序文件修正成果的悉数源代码。此事曝光后,华硕迫于压力,不久后即发布了原先未发布的悉数源代码。
但更多的情况下,开源的著作权问题却得不到维护。许多大公司对开源软件保持着一种对立的心态,因为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彻底揭露,能够帮企业节约许多开发本钱和时刻;但另一方面,开源软件的协议,尤其是Linux等软件运用较多的GPL协议,却对源代码揭露有十分高的要求,这一点又将影响企业的利益,他们忧虑自己的产品推出商场后会缺少竞争力。
无论如何,跟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端选用开源软件,尊重并恪守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协议必将成为一个趋势。企业能够运用免费得到的开源代码,但并不意味能够随心所欲,假如违背了原始协议,相同会遭到法令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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