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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订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2:14
为了避免自己逝世之后子女由于遗产闹胶葛,许多白叟会挑选经过遗言的方法来对自己的产业进行区分,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遗言公证需求哪些资料,缔结遗言有哪些注意事项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遗言公证请求人应供给的资料:
一、请求人为境内的,应供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供给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二、立遗言触及的产业凭据(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三、立遗言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立遗言人若已写好遗言(草本)的,也可供给。遗言中指定遗言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一、立遗言人应神智明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钳制或受诈骗等状况。
二、遗言处置的产业,应为遗言人个人一切。其间如果有爱人的遗产没有切割的,应领先处理承继权公证,然后再处理遗言公证。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产业比例。
三、本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言公证的,现要改变或吊销原遗言公证的,应当提交本来的遗言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处理。
四、立遗言人逝世后,遗言承继人应当持遗言公证书、死者逝世证明,及自己身份证件来本处处理承继权公证。如遗言受益人不在法定承继人规模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处理承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处理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处理,不能托付别人代理。
处理遗言公证时,请求人应该准备好需求的资料,并仔细阅览上文的注意事项,避免您在处理遗产公证时遇到许多不必要的费事,有其他相关的疑问的,包含遗产承继权、遗产承继协议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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