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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六个误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23:59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缴税人自行缴税申报已于3月31日截止,可是许多缴税人关于自行申报的了解存在许多问题,如:只要所得高于12万元才需求自行申报吗?12万元究竟指的什么,是收入、应缴税所得额仍是税后所得?为什么要自行申报、自行申报会多缴缴税款吗?本文为您逐条解析自行申报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只要年所得12万元以上才需求自行申报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六条规则,缴税责任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照规则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缴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我国境内两处或许两处以上获得薪酬、薪水所得的;(三)从我国境外获得所得的;(四)获得应缴税所得,没有扣缴责任人的;(五)国务院规则的其他景象。
因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仅仅其间一种最常见的景象,年所得不超越12万元的缴税人存在其他任何一种状况,相同需求在缴税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也便是3月31日曾经处理自行申报。
误区二:往常正常缴税了不需求再申报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施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相结合的申报准则,关于上述规则的五种景象,不管往常是否已足额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在年度终了后处理自行申报。
别的提示,对境内无居处,且寓居不满1年的外国人无申报责任。这儿所说的无居处,并不是狭义地界说为是否有固定寓居地址,而是断定是否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联系等在我国境内习惯性寓居的个人。因而即便派驻海外长时间作业的我国人,仍需处理自行申报缴税。寓居满1年,是指在从同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国境内寓居365日,但关于一次不超越30日或许屡次累计不超越90日的暂时离境不扣减日数,因而关于来华作业满1年的外国人也需处理自行申报。
误区三:12万元指的是应缴税所得额
尽管我们都知道年所得12万元以上需求自行申报,可是,究竟12万元指的是什么?收入总额?应缴税所得额?税后所得?这些都不精确。
首要,哪些不包括在12万元以内: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则的免税所得;
(2)能够免税的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即在我国境内无居处,可是寓居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我国境外付出方付出的所得收入部分;
(3)依照国家规则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即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
其次,常见的薪酬、薪水所得,判别其是否到达12万元规范的年所得的核算办法:年所得=薪酬、薪水所得-免税所得(含免税的境外所得)-个人承当的三险一金。
最终,这个数是不减除3500或许4800的!所以,这个数不是收入总额,不是应缴税所得额,更不是税后所得!
在此需求提示的是,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产业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盈利所得,偶尔所得和其他所得,是依照应缴税所得额核算的,假如需求具体了解薪酬、薪水所得以外的其他项目所得,能够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则。
误区四:年所得指的是所得所属期在当年
“年所得”的核算口径,为缴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缴税所属期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而不是所得的所属期在当年。比方,大部分企业的薪酬会在下个月发放,那么上年12月的薪酬是在本年1月获得,尽管薪酬归属于上年度,可是在本年1月获得,仍应当计入当年所得,同理适用于本年12月薪酬延后到下一年发放的景象。
误区五:应当将全年收入均匀到12个月从头核算
依据现在的规则,只要部分特定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能够采纳薪酬、薪水所得按月预缴、全年汇算的办法,其全年薪酬、薪水所得,能够按12个月均匀并核算实践应缴税款,其他职业并不适用各月均匀核算的办法。自行申报为的是查遗补漏,并不是改动本来的计税办法从头计税。
误区六:自行申报便是有必要自己申报
因为并不是一切的缴税人都能精确把握个税申报办法,别的有或许部分缴税人在申报期并不在缴税申报地址,因而税法规则,缴税人能够托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许别人代为处理缴税申报。现在比较多的是采纳缴税人授权任职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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