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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13:01

怎么确认工业用地出让贱价规范
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施行方针的告诉》第五条规则:工业项目依照本告诉第二、三、四条规则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践土地获得本钱、土地前期开发本钱和按规则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践各项本钱费用之和的准则确认出让底价。本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中说到:加工交易企业依法获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好分期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对各省(区、市)确认的优先发展工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规范的70%确认土地出让底价。请问,按不低于相关规范的70%确认出让底价,是否遭到土地本钱约束?
回复:土地出让最低限价是我国地价办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工业用地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国家发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2009年,为促进经济发展,表现对中西部区域、优先工业、节省集约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地等的支撑,国家对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施行方针进行了微调,依据不同的支撑类型,按不同份额施行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一起又规则了不起低于各项本钱费用之和的保底红线,提高了地价方针的精准度。不低于各项本钱费用之和前提下按份额施行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是对原最低限价准则的完善和弥补,在相关工业用地出让最贱价规范施行方针中,应遵从上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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