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独生子女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06:18核心内容:安徽省独生子女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安徽省规则6种景象可视为独生子女,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安徽省计生委副主任:国家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确定,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仅有子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逝世。
而安徽省,契合以下6种景象的,能够视为独生子女:
(1)夫妻两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两边所生育子女只要一个存活,其已逝世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组织抚育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6)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其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