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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1:33关于东莞赋闲稳妥单位缴费份额(最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依据最新《广东省稳妥条例,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赋闲稳妥参保人由个人不交纳赋闲稳妥费调整为个人交纳赋闲稳妥费。
单位费率。赋闲稳妥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业担负,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方针,持续保持赋闲稳妥单位费率0.5%。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添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1.5%,即从2015年1月起赋闲稳妥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赋闲稳妥单位费率调整为1.5%。
缴费基数
员工以自己薪酬为赋闲稳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乡镇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下限为本市员工最低薪酬规范。每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赋闲稳妥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发布。 赋闲稳妥缴费基数上下限设定规范
1、镇属单位的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不低于本市最低薪酬规范。
2、市属单位的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乡镇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不低于本市乡镇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
赋闲稳妥缴费份额
【本市户籍】:单位及个人缴费份额各为0.5%;
【市外户籍】:单位缴费份额为0.5%,个人不归入征缴规模。
最新赋闲稳妥缴费基数
【市属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2850.6元,上限为4751元;
【镇属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2138元。
东莞赋闲稳妥缴费年限与收取期限有何联系
赋闲人员赋闲稳妥金的收取期限是依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收取期限添加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越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收取期限添加一个月,每次收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用人单位或许个人认为社会稳妥费征收组织、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的详细行政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稳妥行政部门或许社会稳妥费征收组织依法处理;致使赋闲人员不能享用或许不能彻底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一)未参与赋闲稳妥的;
(二)未照实出具停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证明的;
(三)未照实申报员工缴费薪酬的;
(四)未准时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的;
(五)违背赋闲稳妥法令、法规的其他行为。
对补偿发作争议的,依照劳作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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