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职能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02:54
功能统辖准则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刑事诉讼是处于相等对立位置、有胶葛的双方向处于中立位置的裁判方通知其胶葛,并恳求裁判方处理其胶葛的活动。
(一)详细分类中不合适由法院受理的案子。
自诉案子由于当事人缺少搜集依据的才能,因而我国简直一切的自诉案子由法院受理都存在问题。
1、通知才处理的违法。
侵吞罪。侵吞罪不宜作为自诉案子理由是显着的。
调查取证困难。侵吞罪清洁简略而且隐蔽性强,不经公安机关侦办难以取证,受害人相同难以承当取证职责,在侵吞人拒不承认侵吞实际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力不从心。实际中被害人往往在侵吞实际发作后向景方报案,而由于统辖原因,公安机关处理此类案子无法可依。一起,侵吞罪损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第三人,或许国家团体的时分,把侵吞罪列为自诉罪名,难以维护国家利益,由于实际中没有人具有自诉资历。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的刑事案子。
其间,重婚罪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合适作为自诉案子处理。重婚罪破坏了婚姻法基本原则,社会危害性极大,不适用自诉处理。本规则其他罪名的自诉相同存在被害人难以举证的困难。
3、 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职责,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职责的案子。
此类案子不该归于自诉案子,原因是此类案子一般性质严峻、情节杂乱,侦办取证有必定难度,在通过追诉机关侦办或许审查起诉后没有取得的确充沛的依据,凭仗被害人个人力气取证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三机关包含公安机关与法院、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之间案子的统辖问题上由于分工不明确和案子的杂乱性而存在难以和谐的对立。
尽管六部委规则第1条第6项规则: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子触及人民检察院统辖的贪污贿赂案子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子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办贪污贿赂案子触及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应当将归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移交公安机关。假如涉嫌主罪归于公安机关统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办,人民检察院予以合作;假如涉嫌主罪归于人民检察院统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办,公安机关予以合作。但是在实际中多家侦办机关一起侦办刑事案子以及由于经济利益等原因,常常形成功能统辖过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