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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1:55
    (1) 按照《刑法》第355条规则,违背国家规则,向啃咬打针毒品的人供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向私运、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许以牟利为意图向啃咬、打针毒品的人供给国家规则控制的可以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按照本法第347条的规则科罪处分。不合法向啃咬、打针毒品的人供给毒品的单位,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则处分,并对单位判处分金。
    (2) 按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则,又私运、贩卖、运送、制作、不合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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