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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如何报销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01:20

门诊报销规范:分一般门诊和缓慢病门诊。一般门诊费用:城镇、村定点医疗组织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25%。县内各级定点医疗组织发作的中医药(限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本用药目录规则的种类)及50项中医适合技能费用报销35%。门诊报销每人每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怎么报销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门诊报销规范:分一般门诊和缓慢病门诊
1、一般门诊费用:
城镇、村定点医疗组织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25%。
县内各级定点医疗组织发作的中医药(限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本用药目录规则的种类)及50项中医适合技能费用报销35%。
门诊报销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越200元。县内县级医院一般门诊医药费、县外及市级及以上医疗组织一切门诊费用不列入报销规模。
2、缓慢病门诊费用
依照缓慢病办理规则(有关规范另行拟定),经县级及以上医疗组织确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办公室审阅确定的缓慢疾病,在城镇卫生院及县直定点组织发作的门诊费用按35%报销,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越3000元。缓慢病门诊报销部分记入住院统筹基金。
(二)住院报销规范
医药费用报销起付线为:城镇定点医疗组织不设起付线,县级医疗组织起付线为200元,市级及以上医疗组织起付线为1000元,
1、城镇卫生院住院费用:
0-3000元报销35%;
3001-5000元报销50%;
5001-10000元报销60%;
10001元以上报销70%。
2、县级(二级)医院住院费用:
200元以下不予报销;
200-3000元的报销30%;
3001—5000元报销40%;
5001—10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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