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15:43
一、(本题18分)
资料一:2008年12月,中共中心总书记胡锦涛在留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举行30周年大会上的说话中指出:完成社会公正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要求,处理好功率和公正的联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严峻课题。讲究功率才干增加生机,重视公正才干促进调和,坚持功率和公正有机结合才干更好表现社会主义的本质。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碰头时提出,社会公正正义是社会安稳的根底,公正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芒。2010年3月22日,中共中心政治局常委、中心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中心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愈加自觉地把政法作业放到党和国家作业展开大局中来策划和推动,愈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等待,进一步加强政法作业、政法队伍建造,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维护社会调和安稳。
资料二:
①2009年11月3日,范某因抢包被公安局捕获。审问中范某告知,因为身患癌症的妻子需求持续医治,而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挣的钱难以支撑妻子的医药费,处处借钱又受阻,“真实没有办法了”,才动了抢钱的想法。范某被抓捕后,当地乡民均为他求情,说他“平常可厚道了,出这样的事儿是因为他的日子压力真实太大了。”2010年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据《刑法》对争夺罪的量刑规矩以及被告人争夺的金额,应当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争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②刘某(女)与闫某经人介绍知道并成婚。婚后,刘某患脑瘤致瘫,日子不能自理,由此引发夫妻对立。后刘某回娘家寓居,期间2人未尽夫妻间权力和职责,并因抚育问题导致诉讼。闫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说:“我嫁给他便是他的人,夫妻一方有难,另一方就应该供给协助。”闫某说:“咱们虽然是夫妻,但她的病已没有康复的期望,我不能这样毁了自己的终身。”法庭调停失利后,判定如下:因刘某与闫某长时间分家,无法一同日子,应确认爱情确已决裂,准予离婚。
问题:
请依据中心领导同志说话精力及上述事例,环绕法理与道理、公正与功率相互联系,简述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
1.紧扣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作答;
2.无观念或论说,照抄资料原文不得分;
3.观念正确,表述完好,文字晓畅;
4.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案情:镇长黄某担任某要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价作业。黄某和乡民李某勾通,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借或许被占用的荒山20亩栽树,以骗得补偿款。但村长不赞同租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赞同签定租借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展开拆迁、评价作业的检验。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助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容许照顾李某,令人将附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取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以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作争论,李某无法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十分动火,回家与妻子陈某倾诉。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时机,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确认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借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乡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令规矩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职责,但因与李某素有对立,便悄然离去。
大火焚毁山坡上的悉数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乡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吵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怎么定性?二人的违法数额应怎么确认?
4.对陈某让李某偷盗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5.乡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6.如确认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许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许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
三、(本题22分)
案情:信誉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誉卡的持卡人,乙为宣布信誉卡的银行,丙为承受银行信誉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能够凭信誉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金钱支交给乙;丙应当承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恳求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丙不得恳求甲付出其消费的金钱。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好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典当给乙,并作了典当挂号。应乙的要求,甲为典当的铺面房向丁稳妥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稳妥公司的稳妥补偿恳求权转让给了己。
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定告贷意向书,约好甲以铺面房再作典当向张某告贷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处理典当挂号,张某回绝供给告贷。
2012年7月,因甲与街坊戊有对立,戊放火焚毁了甲的铺面房。在稳妥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恳求冻住了稳妥补偿恳求权。
问题:
1.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
2.丙有权恳求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但不得恳求甲付出其消费的金钱,其法令意义是什么?乙可否以甲不付出其消费的金钱为理由,回绝向丙付款?为什么?
3.如甲不向乙付出其消费的金钱,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如乙不向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
4.如丙回绝承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建议权力?能够建议什么权力?为什么?
5.张某回绝向甲供给告贷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6.甲的典当铺面房被焚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
7.甲将稳妥补偿恳求权转让给己,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恳求冻住该稳妥补偿恳求权,对乙的典当权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四、(本题18分)
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一同出资建立鑫荣新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制与出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份额别离为44%、32%、13%、6%、5%.其间,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260万元作为出资办法,经验资后处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
鑫荣公司建立后成绩欠安,股东之间的不合日益加剧。当年12月18日,该公司举行股东会,在乙的策划下,乙、丙、丁、戊一致赞同,约束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如超出100万元,甲须事前取得股东会赞同。甲回绝在抉择上签字。尔后公司再也没有举行股东会。
2010年12月,甲以为产品研制要想取得本质发展,有必要引入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议,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定了金额为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1年5月,乙为赞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告贷50万元,以其对鑫荣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处理了股权质权挂号手续。
2011年9月,大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持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恳求。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财物3000万元,但负债已高达3亿元,各股东包含丙的股权价值简直为零。
2012年1月,鉴于鑫荣公司运营状况欠安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对立,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防止更大丢失。
问题:
1.2009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抉择的效能怎么?为什么?
2.甲以鑫荣公司名义与隆泰公司签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效能怎么?为什么?
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效能怎么?为什么?
4.大都房地产公司堕入破产,丙是否依然对鑫荣公司享有股权?为什么?
5.丁与戊能够经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本题20分)
案情:寓居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进,突遇寓居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迫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医治,效果一般,留有必定后遗症。之后,两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补偿事宜发作争论,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建议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补偿。刘某提交的依据包含: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端处理确认书(该确认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造成的作出确认)、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端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照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况的视频资料。图画显现,刘某倒地方位与王某车间隔1米左右。王某以该依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两边争论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造成的;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办法不妥所造成的。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认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以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认,但即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因为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忽然、刹车声响尖锐等原因,足以使刘某遭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跌倒受伤。因而,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当相应职责。一同,刘某因违背交通规矩,对其受伤也应当承当相应职责。据此,法院判定:王某对刘某的经济丢失承当50%的补偿职责。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以为,归纳各种依据,确认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一同,二审法院以为,一审法院关于两边当事人就事端的经济职责分管契合法令准则和规矩。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保持原判。
问题: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补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所列当事人供给的依据,归于法令规矩中的哪种依据?归于理论上的哪类依据?
3.依据民事诉讼法学(包含依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定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4.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矩,二审法院判定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六、(本题22分)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议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限规模。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间一地块与甲公司签定《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取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乙公司恳求在此地块上开工建造。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粘贴布告,要求在该土地规模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期限自行整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备,不然强制整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布第2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以为此证触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恳求复议要求吊销该土地运用权证。省政府保持后,某村向法院申述。法院告诉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在诉讼进程中,市政府安排有关部门强制撤除了征地规模内的附着物设备。某村为搜集依据资料,向市国土局恳求揭露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限规模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触及商业秘密为由回绝供给。
问题:
1.市政府共施行了多少个详细行政行为?哪些归于行政诉讼受案规模?
2.怎么确认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申述期限?请别离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建议?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怎么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的行为显着缺少现实依据,应怎么处理?
5.市政府强制撤除征地规模内的附着物设备应当遵从的首要法定程序和履行准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回绝揭露相关资料的决议不服,向法院申述,法院应选用何种办法审理?如法院经审理以为市国土局应当揭露相关资料,应怎么判定?
七、(本题28分)
专家观念:刑事诉讼法既有保证刑法施行的东西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不只违背法定程序,侵略人权,并且往往导致依据虚伪,发作冤错案子。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说或规矩,完善了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成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作一同入室掠夺杀人案,违法现场损坏严峻,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依据。经查,李某有严峻违法嫌疑,其曾因掠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收支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拘捕拘押。审问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供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偷盗3000元,后经查验现实。但李某拒不供认掠夺杀人行为。审问人员将李某说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施行了绑缚、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量水喝,并要挟不坦白告知掠夺杀人罪过、认罪态度欠好法院会判死刑。终究,李某按审问人员的意思告知了掠夺杀人的现实。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寻,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寻验。
案子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申述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恳求,法庭启动了扫除不合法依据程序。
问题:
1.本案哪些行为搜集的依据归于不合法依据?哪些不合法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2.本案负有扫除不合法依据职责的机关有哪些?
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怎么判定本案?
4.结合本案,扼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证刑法施行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完善进程,说明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
1.依据法令、司法解说规矩及刑事诉讼法理常识作答;
2.无自己观念或论说,照抄资料原文不得分;
3.观念明晰,逻辑明晰,说理充沛,文字晓畅;
4.请按发问次序逐个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资料一:2008年12月,中共中心总书记胡锦涛在留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举行30周年大会上的说话中指出:完成社会公正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要求,处理好功率和公正的联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严峻课题。讲究功率才干增加生机,重视公正才干促进调和,坚持功率和公正有机结合才干更好表现社会主义的本质。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碰头时提出,社会公正正义是社会安稳的根底,公正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芒。2010年3月22日,中共中心政治局常委、中心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中心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愈加自觉地把政法作业放到党和国家作业展开大局中来策划和推动,愈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等待,进一步加强政法作业、政法队伍建造,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维护社会调和安稳。
资料二:
①2009年11月3日,范某因抢包被公安局捕获。审问中范某告知,因为身患癌症的妻子需求持续医治,而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挣的钱难以支撑妻子的医药费,处处借钱又受阻,“真实没有办法了”,才动了抢钱的想法。范某被抓捕后,当地乡民均为他求情,说他“平常可厚道了,出这样的事儿是因为他的日子压力真实太大了。”2010年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据《刑法》对争夺罪的量刑规矩以及被告人争夺的金额,应当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争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②刘某(女)与闫某经人介绍知道并成婚。婚后,刘某患脑瘤致瘫,日子不能自理,由此引发夫妻对立。后刘某回娘家寓居,期间2人未尽夫妻间权力和职责,并因抚育问题导致诉讼。闫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说:“我嫁给他便是他的人,夫妻一方有难,另一方就应该供给协助。”闫某说:“咱们虽然是夫妻,但她的病已没有康复的期望,我不能这样毁了自己的终身。”法庭调停失利后,判定如下:因刘某与闫某长时间分家,无法一同日子,应确认爱情确已决裂,准予离婚。
问题:
请依据中心领导同志说话精力及上述事例,环绕法理与道理、公正与功率相互联系,简述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
1.紧扣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作答;
2.无观念或论说,照抄资料原文不得分;
3.观念正确,表述完好,文字晓畅;
4.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案情:镇长黄某担任某要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价作业。黄某和乡民李某勾通,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借或许被占用的荒山20亩栽树,以骗得补偿款。但村长不赞同租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赞同签定租借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展开拆迁、评价作业的检验。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助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容许照顾李某,令人将附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取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以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作争论,李某无法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十分动火,回家与妻子陈某倾诉。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时机,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确认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借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乡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令规矩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职责,但因与李某素有对立,便悄然离去。
大火焚毁山坡上的悉数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乡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吵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怎么定性?二人的违法数额应怎么确认?
4.对陈某让李某偷盗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怎么科罪?为什么?
5.乡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6.如确认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许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许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
三、(本题22分)
案情:信誉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誉卡的持卡人,乙为宣布信誉卡的银行,丙为承受银行信誉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能够凭信誉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金钱支交给乙;丙应当承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恳求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丙不得恳求甲付出其消费的金钱。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好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典当给乙,并作了典当挂号。应乙的要求,甲为典当的铺面房向丁稳妥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稳妥公司的稳妥补偿恳求权转让给了己。
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定告贷意向书,约好甲以铺面房再作典当向张某告贷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处理典当挂号,张某回绝供给告贷。
2012年7月,因甲与街坊戊有对立,戊放火焚毁了甲的铺面房。在稳妥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恳求冻住了稳妥补偿恳求权。
问题:
1.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令联系?
2.丙有权恳求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但不得恳求甲付出其消费的金钱,其法令意义是什么?乙可否以甲不付出其消费的金钱为理由,回绝向丙付款?为什么?
3.如甲不向乙付出其消费的金钱,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如乙不向丙付出甲消费的金钱,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
4.如丙回绝承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建议权力?能够建议什么权力?为什么?
5.张某回绝向甲供给告贷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6.甲的典当铺面房被焚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能够建议什么权力?
7.甲将稳妥补偿恳求权转让给己,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恳求冻住该稳妥补偿恳求权,对乙的典当权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四、(本题18分)
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一同出资建立鑫荣新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制与出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份额别离为44%、32%、13%、6%、5%.其间,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260万元作为出资办法,经验资后处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
鑫荣公司建立后成绩欠安,股东之间的不合日益加剧。当年12月18日,该公司举行股东会,在乙的策划下,乙、丙、丁、戊一致赞同,约束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如超出100万元,甲须事前取得股东会赞同。甲回绝在抉择上签字。尔后公司再也没有举行股东会。
2010年12月,甲以为产品研制要想取得本质发展,有必要引入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议,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定了金额为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1年5月,乙为赞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告贷50万元,以其对鑫荣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处理了股权质权挂号手续。
2011年9月,大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持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恳求。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财物3000万元,但负债已高达3亿元,各股东包含丙的股权价值简直为零。
2012年1月,鉴于鑫荣公司运营状况欠安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对立,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防止更大丢失。
问题:
1.2009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抉择的效能怎么?为什么?
2.甲以鑫荣公司名义与隆泰公司签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效能怎么?为什么?
3.乙为张三设定的股权质押效能怎么?为什么?
4.大都房地产公司堕入破产,丙是否依然对鑫荣公司享有股权?为什么?
5.丁与戊能够经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本题20分)
案情:寓居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进,突遇寓居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迫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医治,效果一般,留有必定后遗症。之后,两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补偿事宜发作争论,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建议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补偿。刘某提交的依据包含: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端处理确认书(该确认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造成的作出确认)、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端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照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况的视频资料。图画显现,刘某倒地方位与王某车间隔1米左右。王某以该依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两边争论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造成的;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办法不妥所造成的。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认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以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认,但即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因为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忽然、刹车声响尖锐等原因,足以使刘某遭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跌倒受伤。因而,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当相应职责。一同,刘某因违背交通规矩,对其受伤也应当承当相应职责。据此,法院判定:王某对刘某的经济丢失承当50%的补偿职责。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以为,归纳各种依据,确认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一同,二审法院以为,一审法院关于两边当事人就事端的经济职责分管契合法令准则和规矩。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保持原判。
问题: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补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所列当事人供给的依据,归于法令规矩中的哪种依据?归于理论上的哪类依据?
3.依据民事诉讼法学(包含依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定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4.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矩,二审法院判定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六、(本题22分)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议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限规模。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间一地块与甲公司签定《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取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乙公司恳求在此地块上开工建造。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粘贴布告,要求在该土地规模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期限自行整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备,不然强制整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布第2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后,以为此证触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恳求复议要求吊销该土地运用权证。省政府保持后,某村向法院申述。法院告诉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在诉讼进程中,市政府安排有关部门强制撤除了征地规模内的附着物设备。某村为搜集依据资料,向市国土局恳求揭露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限规模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触及商业秘密为由回绝供给。
问题:
1.市政府共施行了多少个详细行政行为?哪些归于行政诉讼受案规模?
2.怎么确认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申述期限?请别离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建议?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怎么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运用权证》的行为显着缺少现实依据,应怎么处理?
5.市政府强制撤除征地规模内的附着物设备应当遵从的首要法定程序和履行准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回绝揭露相关资料的决议不服,向法院申述,法院应选用何种办法审理?如法院经审理以为市国土局应当揭露相关资料,应怎么判定?
七、(本题28分)
专家观念:刑事诉讼法既有保证刑法施行的东西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不只违背法定程序,侵略人权,并且往往导致依据虚伪,发作冤错案子。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说或规矩,完善了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成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作一同入室掠夺杀人案,违法现场损坏严峻,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依据。经查,李某有严峻违法嫌疑,其曾因掠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收支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拘捕拘押。审问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供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偷盗3000元,后经查验现实。但李某拒不供认掠夺杀人行为。审问人员将李某说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施行了绑缚、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量水喝,并要挟不坦白告知掠夺杀人罪过、认罪态度欠好法院会判死刑。终究,李某按审问人员的意思告知了掠夺杀人的现实。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寻,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寻验。
案子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申述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恳求,法庭启动了扫除不合法依据程序。
问题:
1.本案哪些行为搜集的依据归于不合法依据?哪些不合法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2.本案负有扫除不合法依据职责的机关有哪些?
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怎么判定本案?
4.结合本案,扼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证刑法施行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完善进程,说明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
1.依据法令、司法解说规矩及刑事诉讼法理常识作答;
2.无自己观念或论说,照抄资料原文不得分;
3.观念明晰,逻辑明晰,说理充沛,文字晓畅;
4.请按发问次序逐个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