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划定矿区范围内不按采矿许可证主采矿种开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8:05
案情介绍
2008年8月,李某经过贿赂县国土局领导,在划定矿区已发现必定储量的钼钨矿的情况下,仍以挖掘硅石矿的名义获得硅石采矿许可证,而实践挖掘和出售钼钨矿。挖掘和出售钼钨矿必须到省国土资源厅处理钼钨矿采矿许可证的程序,以及相应的税费。后经告发,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期间,屡次向李某下达《责令中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要求其中止私行改变主采矿种的行为。但李某以为自己具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拒不中止挖掘。2009年5月,经省国土资源厅判定,李某不合法采矿损坏矿藏资源的价值数额合计194万元,被移交司法机关。
法院判定
法院经审理,于2009年12月以不合法采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
律师点评
这是一同虽有合法采矿证,但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则的矿种挖掘矿藏资源,采纳诈骗方法更改矿证主采矿种的不合法采矿案。主采矿种是我国矿藏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同的主采矿种其资源补偿费、采矿权挂号权限也会不同。我国现有矿法对主采矿种的确认,尚短少清晰的定性、定量规则。实践行政管理中,采矿权挂号的主采矿种以矿藏资源的工业目标和其经济价值来确认。本案中硅石和钼钨都达到了工业目标,但硅石的经济价值与钼钨不可同日而语,钼钨的经济价值远远高于硅石,因此本案的主采矿种应是钼钨矿,而非硅石。
按照2003年6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采矿、损坏性采矿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则的矿种挖掘矿藏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在外)归于未经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本案中的钼钨矿虽为共生矿,但主采矿种应定为经济价值较大的钼钨矿,而违法矿主实践也是按钼钨矿来挖掘和出售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说,本案归于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行为,且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后拒不中止挖掘,形成矿藏资源损坏,按照《刑法》第343条第1款的规则,以不合法采矿罪处分。
2008年8月,李某经过贿赂县国土局领导,在划定矿区已发现必定储量的钼钨矿的情况下,仍以挖掘硅石矿的名义获得硅石采矿许可证,而实践挖掘和出售钼钨矿。挖掘和出售钼钨矿必须到省国土资源厅处理钼钨矿采矿许可证的程序,以及相应的税费。后经告发,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期间,屡次向李某下达《责令中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要求其中止私行改变主采矿种的行为。但李某以为自己具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拒不中止挖掘。2009年5月,经省国土资源厅判定,李某不合法采矿损坏矿藏资源的价值数额合计194万元,被移交司法机关。
法院判定
法院经审理,于2009年12月以不合法采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
律师点评
这是一同虽有合法采矿证,但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则的矿种挖掘矿藏资源,采纳诈骗方法更改矿证主采矿种的不合法采矿案。主采矿种是我国矿藏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同的主采矿种其资源补偿费、采矿权挂号权限也会不同。我国现有矿法对主采矿种的确认,尚短少清晰的定性、定量规则。实践行政管理中,采矿权挂号的主采矿种以矿藏资源的工业目标和其经济价值来确认。本案中硅石和钼钨都达到了工业目标,但硅石的经济价值与钼钨不可同日而语,钼钨的经济价值远远高于硅石,因此本案的主采矿种应是钼钨矿,而非硅石。
按照2003年6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采矿、损坏性采矿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未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则的矿种挖掘矿藏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在外)归于未经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本案中的钼钨矿虽为共生矿,但主采矿种应定为经济价值较大的钼钨矿,而违法矿主实践也是按钼钨矿来挖掘和出售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说,本案归于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行为,且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后拒不中止挖掘,形成矿藏资源损坏,按照《刑法》第343条第1款的规则,以不合法采矿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