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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7:15
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分,转让方要与受让方签定转让协议,协议要清晰股权转让的实行时刻,在实践中有转让方将股权转让到受让人名下后,受让人不实行付出转让款的职责,那么未付股权转让款革除协议的成果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的常识进行回答。
一、未付股权转让款革除协议的成果是什么
1、合同法对合同革除的规则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则:“合同革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损失”。从该法条的表述看,合同法所规则合同革除的作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停止实行的效能,即指没有实行的合同职责停止实行,革除向将来发作效能;二是恢复原状的效能,是指对现已实行的合同内容有恢复原状的恳求权;三是补偿损失的效能,合同被革除后一方所遭到的危害能够恳求对方予以补偿。
2、合同革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则,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实行状况,是指依据实行部分对整个合同职责的影响。假如债务人的利益不是有必要经过恢复原状才干得到维护,纷歧定选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依据合同标的的特点。依据合同的特点不或许或许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用恢复原状。
3、恢复原状的恳求权根底
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合同革除所具有的直接效能,是两边当事人依据合同发作的债款悉数革除的必然成果。在合同没有实行时,革除具有溯及力,依据合同发作的债务债款联系悉数溯及地消除,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不存在发生恢复原状职责的地步。恢复原状职责只发作于合同部分或悉数实行的状况。因为合同自始失掉效能,所以当事人受领的给付失掉法令依据,应该返还给付人,也能够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因而,恢复原状恳求权乃是合同革除的溯及力之表现。民法上的恳求权,品种繁复,性质纷歧,仅就产业性的恳求权而言,既有物权性质的恳求权,也有债务性质的恳求权。
二、股权转让的危险
1、股权转让合同签定危险的防备
股东转让其悉数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契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则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也便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打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打破二人的下限和二百人的上限这是公司建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呈现违背法令规则的成果,不然合同会因违背法令规则而无效。
2、股权转让合同效能危险的防备
除法令、法规规则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处理同意、挂号手续收效的以外,依法建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建立时收效法令规则股权转让合同要处理同意手续后才干收效的,首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现有法令并无股权转让合同有必要在处理挂号手续后才干收效的规则,因而,挂号不是合同收效的要件转让方和受让方能够附合同收效的条件。
3、股权转让合同实行危险的防备
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仅仅确认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力和职责,股权的实践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践实行股权的实践转让便是股权的交给,合同收效后,转让方或许依约实行,将股权交给受让方,也或许一方或两边违背合同而拒不交给股权、回绝承受或回绝付款,这便是股权的转让合同收效而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受让方享有股权交给和违约补偿的恳求权,转让方享有帮忙实行和违约补偿的恳求权股权是权力、职责的综合体,关于产业结构和经营作用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当更多的危险和职责,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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