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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2:27

乡镇土地运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运用乡镇土地资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规模内,对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规范,按规则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乡镇土地运用税的交税目标
依照规则,乡镇土地运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规模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为交税目标。
乡镇土地运用税的交税规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间,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树立的市,包含市区和市郊;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的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详细交税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二、乡镇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
依照规则,乡镇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但凡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商品流通企业,是乡镇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
别的,依照规则,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践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践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三、乡镇土地运用税的减税、免税规则
依照税法规则,商品流通企业能够享用的乡镇土地运用税减免税优惠包含:
(一)企业办的校园、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和福利性、非营利性晚年服务机构,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清晰区别的,能够对比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工作经费的工作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运用税。
(二)经同意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抛弃土地,从运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运用税5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抛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根据确认;详细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则的期限内自行确认。
依照规则,关于企业征用犁地,但凡现已交纳了犁地占用税的,从同意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端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在此曾经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可是征用非犁地因不需求交纳犁地占用税的应从同意之次月起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则:
(1)对各类危险品库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备用地,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税务局确认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2)企业封闭、吊销、搬家后,其原有场所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税务局批难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3)企业规模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没有运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税务局批阅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4)经贸库房、冷库,交税有困难的,可由企业所在地提出减免税请求,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审阅,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减征或许免征土地运用税。
交税人交纳土地运用税确有困难需求定时减免的,年减免税额缺乏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当地税务局审阅,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当地税务局批阅;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当地税务局审阅,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阅。
商品流通企业无偿运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运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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