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03:08
民事诉讼的依据有好几大类,每一品种型都有清晰的规则。知道详细的依据有哪些对咱们日后遇到什么工作要进行搜集依据的时分是非常有协助的。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搜集整理了民事诉讼依据的分类,期望您看过今后能够对您有所协助。
民事依据的分类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则,民事依据有以下七种:书证、依据、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说、判定结论、勘验笔录。这儿所指的依据品种是指作为依据材料的不同表现方法。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现,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构成或许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能够视为民事案子中的依据。
一、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法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例如各种书面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但书证内容的物质载体并不限于纸面材料,非纸类的物质亦可成为载体,如木、竹、石、金属等。书证具有以下特征:(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子的现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子的现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子的首要现实;(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易假造。
(二)文书的品种文书是证书的笼统载体,为了便于运用书证和核实书证的真实性,能够依据各类文书的特色加以分类:1.公文书和私文书。依据制造者的身份不同,文书能够分为公文书和私文书。公文书通常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制造的文书。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其权限范围内制造的文书也被称为公文书。私文书是指公民个人制造的文书。
二、视听材料
(一)视听材料的概念视听材料,是指运用录音、录像等技能手法反映的声响、图画以及电子计算机贮存的数据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视听材料作为一种新的依据办法是现代科技开展的成果,跟着电子产品日益普及化,在诉讼中人们也越来越多地运用视听材料。常见的视听材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贮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视听材料运用了现代科技手法贮存音像和数据,因而具有易于保存的特色。视听材料中反映音像的材料还具有生动传神的特色,比较直观地再现了案子其时发作的进程,但另一方面,视听材料也简略被人运用技能手法加以篡改。
(二)视听材料在诉讼中的运用1.视听材料因为易于经过技能手法加以篡改,因而,法院审判中就不能将存有疑点的视听材料,如有经过假造、编排、拼接的痕迹,含糊难以辨认的音像材料等作为确认案子的依据。经过技能处理能够消除疑点的视听材料依然能够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2.视听材料有必要是合法获得的,才具有依据效能。尽管依据都有必要具有合法性,但因为视听材料的获得与其他方法的依据比较较,在其搜集进程中常有损害合法权利或违背法令的现象发作,因而更着重其合法性。《依据规则》也着重了视听材料的合法性。不合法获得的视听材料包含运用法令、法规制止的手法偷听、窃照所获得的视听材料,以损害别人隐私权的方法获得的视听材料等。关于所谓"偷录、偷拍依据"的合法性问题要依据详细状况加以判别,不能简略地以为一概合法或一概不合法。
三、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是指了解案子状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供给证词的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子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或证词。在我国,证人包含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作为自然人的证人。单位作为证人要出庭作证时,应当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代表单位作证。
(二)证人证言的运用1.证言与其他依据比较,具有必定的片面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片面认识的搅扰。因而,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说其亲自感知的现实,尽量扫除证人作证的片面臆断、猜想或揣度,在作证时也不得适用猜想、揣度或许评论性的言语。证人是聋哑人的,能够其他表达方法作证。
四、当事人陈说(一)当事人陈说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说,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的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所作的陈说中触及多方面的内容,如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说、关于诉讼请求依据的陈说、辩驳诉讼请求的陈说、辩驳对方依据的陈说、关于其他程序事项的陈说等。而作为依据的当事人陈说是指那些能够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如关于争议法令关系构成现实的陈说。根据趋利避害的特性,当事人的陈说与其他依据比较,易夹藏虚伪的成分,为了寻求胜诉,当事人或许向法院做一些不真实的陈说,这是当事人陈说的特色。(二)当事人陈说的依据力鉴于当事人陈说不同于其他依据的特色,因而,一方面,法院在确认当事人陈说的依据力时往往还需求凭借其他依据来证明当事人陈说自身的真实性。
五、判定结论1.判定结论是依据的一种,因而,当事人请求判定的,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只要在请求从头判定,并经人民法院赞同时在外。对需求判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判定请求或许不预交判定费用或许拒不供给相关材料,致使对案子争议的现实无法经过判定结论予以确认的,应当对该现实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2.根据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判定组织和判定人员能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确认,假如两边当事人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3.重复判定是曩昔判定准则运转中比较大的问题。
以上便是民事诉讼依据的五大法定分类,期望您看过今后能够有更多地了解,并在今后遇到这些工作的时分学以致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以上的材料不能够处理您的问题,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
民事依据的分类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则,民事依据有以下七种:书证、依据、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说、判定结论、勘验笔录。这儿所指的依据品种是指作为依据材料的不同表现方法。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现,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构成或许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能够视为民事案子中的依据。
一、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法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例如各种书面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但书证内容的物质载体并不限于纸面材料,非纸类的物质亦可成为载体,如木、竹、石、金属等。书证具有以下特征:(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子的现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子的现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子的首要现实;(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易假造。
(二)文书的品种文书是证书的笼统载体,为了便于运用书证和核实书证的真实性,能够依据各类文书的特色加以分类:1.公文书和私文书。依据制造者的身份不同,文书能够分为公文书和私文书。公文书通常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制造的文书。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其权限范围内制造的文书也被称为公文书。私文书是指公民个人制造的文书。
二、视听材料
(一)视听材料的概念视听材料,是指运用录音、录像等技能手法反映的声响、图画以及电子计算机贮存的数据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视听材料作为一种新的依据办法是现代科技开展的成果,跟着电子产品日益普及化,在诉讼中人们也越来越多地运用视听材料。常见的视听材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贮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视听材料运用了现代科技手法贮存音像和数据,因而具有易于保存的特色。视听材料中反映音像的材料还具有生动传神的特色,比较直观地再现了案子其时发作的进程,但另一方面,视听材料也简略被人运用技能手法加以篡改。
(二)视听材料在诉讼中的运用1.视听材料因为易于经过技能手法加以篡改,因而,法院审判中就不能将存有疑点的视听材料,如有经过假造、编排、拼接的痕迹,含糊难以辨认的音像材料等作为确认案子的依据。经过技能处理能够消除疑点的视听材料依然能够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2.视听材料有必要是合法获得的,才具有依据效能。尽管依据都有必要具有合法性,但因为视听材料的获得与其他方法的依据比较较,在其搜集进程中常有损害合法权利或违背法令的现象发作,因而更着重其合法性。《依据规则》也着重了视听材料的合法性。不合法获得的视听材料包含运用法令、法规制止的手法偷听、窃照所获得的视听材料,以损害别人隐私权的方法获得的视听材料等。关于所谓"偷录、偷拍依据"的合法性问题要依据详细状况加以判别,不能简略地以为一概合法或一概不合法。
三、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是指了解案子状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供给证词的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子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或证词。在我国,证人包含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作为自然人的证人。单位作为证人要出庭作证时,应当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代表单位作证。
(二)证人证言的运用1.证言与其他依据比较,具有必定的片面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片面认识的搅扰。因而,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说其亲自感知的现实,尽量扫除证人作证的片面臆断、猜想或揣度,在作证时也不得适用猜想、揣度或许评论性的言语。证人是聋哑人的,能够其他表达方法作证。
四、当事人陈说(一)当事人陈说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说,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的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所作的陈说中触及多方面的内容,如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说、关于诉讼请求依据的陈说、辩驳诉讼请求的陈说、辩驳对方依据的陈说、关于其他程序事项的陈说等。而作为依据的当事人陈说是指那些能够证明案子现实的陈说,如关于争议法令关系构成现实的陈说。根据趋利避害的特性,当事人的陈说与其他依据比较,易夹藏虚伪的成分,为了寻求胜诉,当事人或许向法院做一些不真实的陈说,这是当事人陈说的特色。(二)当事人陈说的依据力鉴于当事人陈说不同于其他依据的特色,因而,一方面,法院在确认当事人陈说的依据力时往往还需求凭借其他依据来证明当事人陈说自身的真实性。
五、判定结论1.判定结论是依据的一种,因而,当事人请求判定的,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只要在请求从头判定,并经人民法院赞同时在外。对需求判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判定请求或许不预交判定费用或许拒不供给相关材料,致使对案子争议的现实无法经过判定结论予以确认的,应当对该现实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2.根据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判定组织和判定人员能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确认,假如两边当事人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3.重复判定是曩昔判定准则运转中比较大的问题。
以上便是民事诉讼依据的五大法定分类,期望您看过今后能够有更多地了解,并在今后遇到这些工作的时分学以致用。假如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以上的材料不能够处理您的问题,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