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制作询问证人笔录的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04:07

制造问询证人笔录有必要精确、客观、彻底、合法。具体地说,有以下几项要求:
1.有必要两人问询,一人问,一人记。
2.关于证人的陈说要按他自己的口气记载,而且尽可能做到逐句记叙,不能做任何润饰、归纳和更改。
3.关于问询时的问和答,也应逐句记入笔录里,而且要反映出问与答的口气、情绪。
4.问询结束,有必要向证人宣读笔录,或由证人亲身阅览。假如证人恳求弥补和修正,应当答应,并让证人在充、修正处捺手印或签名、盖章。
5.证人恳求亲笔书写证言,应当答应。但有必要事前仔细问询,然后要求证人立即在问询地址书写。必要时,侦查人员能够把要他答复的问题罗列出来,让他亲身书写。证人书写结束后,应立刻查看笔录里所写证言是否彻底,若不彻底,能够让他弥补。
6.问询笔录每页应当按次序编号,并由证人逐页签名、盖章或捺手印。侦查人员则在笔录的最终一页的结尾签字。假如还有其他人员(例如翻译人员等)参与,也应当在笔录的最终一页的结尾签字。
7.对每一个证人的问询笔录,都有必要独自制造,不答应把几个证人的证言写在同一份笔录里,更不答应只制造某一证人的笔录,而让其他证人在该笔录上别离签名。
8.问询笔录正文里遗留下来的空白行、页,在证人签字曾经,都应由侦查人员划线填满。
9.问询证人笔录的用纸有必要符合要求,笔迹有必要明晰、整齐。
10.问询证人笔录有必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载。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