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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特别规定了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2:01
我国劳作合同法中对一些事项进行了特别规则,那么劳作合同法中的特别规则有哪些,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听讼网小编收拾了这方面的内容,期望对咱们有协助,或许能够处理咱们的一些疑问。
劳作合同的特别规则
第一节 团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过相等洽谈,能够就劳作酬劳、作业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缔结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讨论经过。
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缔结;没有树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辅导劳作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缔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能够缔结劳作安全卫生、女员工权益保护、薪酬调整机制等专项团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职业能够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缔结职业性团体合同,或许缔结区域性团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团体合同缔结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依法缔结的团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职业性、区域性团体合同对当地本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团体合同中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中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等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背团体合同,侵略员工劳作权益的,工会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当职责;因施行团体合同发作争议,经洽谈处理不成的,工会能够依法请求裁定、提起诉讼。
第二节 劳务差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差遣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则建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差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施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职责。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以及差遣期限、作业岗位等状况。
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按月付出劳作酬劳;被差遣劳作者在无作业期间,劳务差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薪酬规范,向其按月付出酬劳。
第五十九条 劳务差遣单位差遣劳作者应当与承受以劳务差遣方法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缔结劳务差遣协议。劳务差遣协议应当约好差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差遣期限、劳作酬劳和社会稳妥费的数额与付出方法以及违背协议的职责。
用工单位应当依据作业岗位的实际需求与劳务差遣单位确认差遣期限,不得将接连用工期限切割缔结数个短期劳务差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差遣单位应当将劳务差遣协议的内容奉告被差遣劳作者。
劳务差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差遣协议付出给被差遣劳作者的劳作酬劳。
劳务差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差遣劳作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享有的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施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施行下列职责:
(一)施行国家劳作规范,供给相应的劳作条件和劳作保护;
(二)奉告被差遣劳作者的作业要求和劳作酬劳;
(三)付出加班费、绩效奖金,供给与作业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差遣劳作者进行作业岗位所必需的训练;
(五)接连用工的,施行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差遣劳作者再差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作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岗位劳作者的劳作酬劳确认。
第六十四条 被差遣劳作者有权在劳务差遣单位或许用工单位依法参与或许安排工会,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差遣劳作者能够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与劳务差遣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被差遣劳作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景象的,用工单位能够将劳作者退回劳务差遣单位,劳务差遣单位按照本法有关规则,能够与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差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许代替性的作业岗位上施行。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建立劳务差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许所属单位差遣劳作者。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均匀每日作业时间不超越四小时,每周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越二十四小时的用工方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能够缔结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的劳作合同的施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不得约好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停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规范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小时薪酬规范。
非全日制用工劳作酬劳结算付出周期最长不得超越十五日。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这方面的常识,期望能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能够联络咱们听讼网渠道的律师,由他们为您进行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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