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政无法按揭贷款能够解除购房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9:49问:两个月前,我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好首付30万元,其他70万元由公司协助处理银行按揭借款。孰料交付了30万元后,当地出台的新政策规则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借款,而我恰恰是外来人口。因为无法处理按揭借款,公司遂要我全额付清房款,可我又的确没有付出才能。请问,我能否要求退房退款?
回复:你有权要求退房退款。一方面,新规出台归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就当地出台的“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借款”的规则而言,你和公司无法预见,也不能左右或许躲避,无疑归于不可抗力。而合同法第94条规则,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的能够免除合同。另一方面,该购房合同收效要件并未成果。合同法第45条规则:“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条件。附收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收效。附免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已成果;不正当地促进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不成果。”你与公司约好只付30万元首付,其他70万元房款依托银行按揭借款付出,实际上便是将银行按揭借款作为履行合同的条件。正因为银行回绝处理按揭,且你并没有不正当地阻挠银行处理按揭,也即没有法律规则的“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果”,应视为附免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