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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时效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19:38
自诉案子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子。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通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今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办或许在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今后,躲避侦办或许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违法之日起核算;违法行为有接连或许持续状况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核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违法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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