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通肇事能代替受害者签字协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20:07
发生了交通肇事的状况的时分,那么一般状况都会涉及到补偿,并且这方面也会进行洽谈处理的,那么到时分可不能够替受害者进行签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交通肇事能替代受害者签字洽谈吗
能够的,可是需求承当职责。
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求两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确认也是有用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补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请求。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停从处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对交通肇事行为的话,两边是能够针关于这个补偿进行洽谈的,也能够关于这个事故职责的进行洽谈除非没有交警,至于这个签字的话是两边同意就能够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