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已离婚女子同居却人财两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2:59前语:女友和前夫离婚后,跟自己同居了一段时间又跑了,和前夫复婚。自己一无所有了,现在还得常常遭到要挟。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谢先生从外地来泉州打工,上一年认识了阿凤(化名),两人开端往来。那时,阿凤正在跟老公闹离婚。其时,谢先生替阿凤出了几千元,阿凤和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
之后,谢先生和阿凤坠入了爱河,开端同居。为了这一段姻缘,谢先生又花钱,置办了两个人日子的必需品,梦想着一段夸姣的爱情,一个温暖的家。
但是适得其反,这段爱情继续了一年后,阿凤又变心了,她回到了前夫的身边,两人复了婚。任谢先生怎样央求,都杯水车薪。谢先生说,阿凤临走前,搬走了归于她的东西,连两个人在一起后购买的值钱物件,也全带走了。而阿凤的老公还常常打电话来要挟、恫吓他,要给自己美观。
“我错了吗?竹篮打水一场空,最终还得天天担惊受怕。”谢先生求助,自己最初给阿凤离婚的钱没拿回来,购买的东西也被带走了。现在,阿凤的老公又一向要挟自己,究竟该怎样办?
律师协助:假如谢先生是在阿凤离婚后,两人确立了爱情的联系,那么这并不违反道义和法令。
假如谢先生要拿回归于自己的钱和被阿凤带走的东西,那么就得有依据能证明这些资产的详细数量和金额,之后经过法令途径向其讨要。
至于遭到的要挟等,谢先生应该自我维护好,在遭到损害时能够第一时间报警,寻求维护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