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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5:25
交通事端常常发作,假如发作了严峻的交通事端就可能会涉及到处分,那撞死了一人构成犯罪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撞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一、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逝世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端首要职责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负事端悉数职责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逝世三人,负事端平等职责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无能力补偿数额到达30万元,负事端首要职责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负事端悉数职责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端首要职责而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则的六种景象之一的(即: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严峻超载驾驭的,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负事端悉数职责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事端职责、致人重伤、逝世的人数或许产业丢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添加相应的惩罚量:
(1)具有“逝世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端首要职责或许悉数职责”景象的,每添加重伤一人,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逝世三人,负事端平等职责”景象的,逝世人数每添加一人,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到达30万元”景象的,无能力补偿数额在30万元基础上每添加10万元,负事端悉数职责的,添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负事端首要职责的,添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而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则的六种景象之一”的,重伤人数每添加一人,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添加上列六种景象之一的,添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5)其他能够添加惩罚量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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