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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纠纷的索赔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13:48
铁路运送是运用铁路列车运送货品的一种运送方法。它在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若在铁路货品运送中形成危害,其索赔的期限与诉讼时效有差异吗?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协助。
铁路货品运送危害补偿胶葛的索赔期限与诉讼时效有差异吗?
铁路货品运送危害补偿胶葛铁路货品运送危害补偿胶葛的索赔期限与诉讼时效均适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的规则,但两者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挑选依照铁路规章的有关规则和程序处理补偿事宜的,该180日不存在间断、间断、延伸的问题;当事人挑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180日属特别诉讼时效,不属于除斥期间,应当适用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延伸的规则。
法令依据:
《铁路货品运送合同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补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要求铁路付出运到期限违约金为60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补偿或交还运送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起算:
一、货品灭失、缺少、蜕变、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载的次日;
二、货品悉数灭失未编有货运记载,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16日,但鲜活货品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付出货品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给货品的次日;
四、多收运送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补偿或补收运送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作该项丢失或少收运送费用的次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送危害补偿案子若干问题的解说》:
十五、索赔时效
对承运中的货品、包裹、行李发作丢失或许逾期,向铁路运送企业要求补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的规则。自铁路运送企业交给的次日起核算;货品、包裹、行李悉数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核算。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许运到期限内现已承认灭失的,自铁路运送企业交给货运记载的次日起核算。
对旅客伤亡,向铁路企业要求补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年的规则。自抵达游览目的地的次日或许游览间断的次日起核算。
对路外伤亡,向铁路运送企业要求补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年的规则,自受害人遭到损伤的次日起核算。
《铁路货品运送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补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要求铁路付出运到期限违约金为60日)。”
如上所述,《铁路货品运送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补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要求铁路付出运到期限违约金为6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送危害补偿案子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对承运中的货品、包裹、行李发作丢失或逾期,向铁路运送企业要求补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的规则。该条司法解说的规则是对铁路运送危害补偿胶葛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则,属特别诉讼时效,不属于除斥期间,应当适用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延伸的规则。尽管司法解说规则铁路运送危害补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的规则,但铁路运送危害补偿胶葛的诉讼时效与当事人之间自行处理货品补偿事宜的索赔期限不同。铁路规章规则的180日,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建议权力所适用的索赔期间,铁路规章中未有间断、间断和延伸的规则。而司法解说所规则的180日属诉讼时效期间,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其民事权力能否得到法令保护的法定期间,如发作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和延伸的景象,应依照诉讼时效的法定准则处理。在铁路运送危害成果发作后,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既能够依照铁路运送规章的规则进行索赔,在补偿未果或发作争议的情况下,亦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当事人挑选依照铁路规章的有关规则和程序处理补偿问题,属当事人之间自行处理补偿事宜的领域,则适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的索赔期间。假如当事人挑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适用司法解说所规则的180日诉讼时效期间。以上便是小编对该问题的回答,如有其它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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