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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途中猝死赔偿金额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21:22
网友咨询小编:“您好,我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杭州西湖区,昨天下午5点多,我公司员工李某在下班路上忽然倒地,后经抢救无效逝世。在职期间公司现已为其交纳了社保,我想咨询下,除了法令上社保基金给的补偿外,单位是否需求别的付出李某家族补偿金?需求的话大约需求多少?”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下班途中猝死补偿金额是多少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逝世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法令》第39条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依据:《工伤保险法令》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三)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景象的,依照本法令的有关规则享用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员工自己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规范为: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供养亲属的详细规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则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近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近亲属能够享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员工平均薪酬和日子费用改变等状况当令调整。调整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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